“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矢志为民服务

2021-11-03 08:36:26 | 浏览次数:

“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专题研讨 发言材料 开 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以来,通过前段时间的集体学习,我对于“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有了进一步的体会,对于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指导下阶段工作实践有了进一步的思考,现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经历,谈谈我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主席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所作的演讲,这句响亮的口号自此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立党宗旨的高度概括语言之一。恰如百姓口口传诵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为人民服务,就是共产党人的责任和担当。

党员干部,毋庸置疑地,需要把“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立起来。

当下,我们国家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但当前党的“少数干部”不同程度存在“本领慌”“懒散拖庸”、不作为等问题,甚至有一些机械地当着“二传手”、做着“假把式”,又或者长期被形式主义所累,此等党员干部,何能支撑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石,推进百姓民生福祉,体现执政水平,展示党的形象? 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原因,归结到底是责任不明,不知道该抓什么、该怎么抓,缺少去思考“怎么担当”,推进工作就会非常盲目,攥好拳头发力最终却打到棉花上,甚至无法击中目标,脱靶、跑偏,于是就滋生出得过且过的心态,什么事情“将就”一下就过去了,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顺境逆境看襟度,大事难事看担当”。众所皆知,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然则,“为人民担当”赋予了“为人民服务”新的时代内涵,从实践指向看,就是要统揽“四个伟大”,从目标指向看,就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如此,无疑就是为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为深层次的要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不变、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要坚持“担使命、履职责,为民服务”的重要精神,弄明白“担当什么”“为谁担当”“怎么担当”的问题,以长远眼光和正确政绩观,多作打基础、行长远之事,党的事业方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一批又一批共产党人,将新时代的一缕清风吹遍大江南北。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正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以敢闯敢干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担当,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为此,新时代,党的干部就必然要敢担当,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甚至发挥出更多“潜功”,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社会革命和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好,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我们回望起点,曾经紧握右拳的铮铮誓言,正是我辈中国共产党人立起的责任和担当。正所谓疾风知劲草,只有坚持不懈、敢于担当的人才会勇立潮头、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殷切期待,为广大党员干部勇担使命、奋发有为注入强大动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这一特殊身份。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砥砺初心,为的是让每一位共产党员能够更加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牢记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共产党人要坚守理想信念的党性初心、坚守工作岗位的职责初心、坚守人性本善的道德初心,真正为党和群众做好实事。

工作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勇担服务人民的使命,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本领,继续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的开拓精神和担当精神,模范带头认真把职责内的事情做好,把组织交办的任务完成好,在本职岗位上干出业绩来,力争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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