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点评镇党委书记党建_县委书记在镇办党委书记党建脱贫述职评议会讲话

2021-10-29 11:50:36 | 浏览次数:

在全县镇办党委书记“党建+脱贫”述职 评议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开展镇办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大会,既是对各镇办党委书记主责主业履行情况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集中晾晒各镇办工作成绩、展示形象的一个良好平台,更是各镇办交流经验、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市各县区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X书记讲话精神和对我县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点评意见,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我县“党建+脱贫”工作水平。

下面,我重点围绕“创新”这个主题,讲三个方面问题,请大家一并抓好落实。

第一、要认真回顾总结创新经验 2019年,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局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从严管党治党工作部署,突出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党纪正党风,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书记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刚才,XX同志分别就党建、党风廉政和“抓转促”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详细点评,这些意见会前我们都进行了沟通,我完全同意。我认为,201 9年全县“党建+脱贫”工作创新推进,成效可圈可点:
一是基层党建创新发展。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创三优”活动不断深化,“三项机制”全面推行,七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党建“五大板块”统筹提升,村级活动场所全面改造,基层干部待遇得到提高,县镇换届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得到了全面加强、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创新开展的农村党建“215”管理、机关“双联共建”、社区“四联共建”、流动党建“243”信息化党建模式,找准了新时期党建工作引领发展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领航发展、助推脱贫互动双赢的良好格局。全市“五个五”党建现场会后,先后有30余批次兄弟县区前来观摩学习。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继续推行“4+3”工作法,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依托“八大平台”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创新构建“大宣教”格局;
持续正风肃纪,充分发挥6个监督检查组和5个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作用,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纪律审查水平不断提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发展、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

三是脱贫攻坚实现了首战告捷。创新推行“三产联动”精准脱贫模式,全面打响以产业增收为重点的“八大战役”,建成全省首个集指挥联络、数据处理、督查考核为一体的脱贫攻坚作战平台,XX名贫困群众如期实现脱贫,省内外X多个市县到我县考察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受到了国务院表彰。

实践证明,我们始终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这一工作理念是完全正确的。正是我们抓住了引领发展、保障发展的牛鼻子,在制度设计上着力、在机制建设上突破、在破解难题上发力,我们才干成了一批强基础、利长远的大事,办成了一批多年想办而未办成的难事。2019年全县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创新创业、移民搬迁、创文创卫、现代农业、教育医疗等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许多单项工作省市现场会都在我县成功召开,先后获得XX等多项殊荣,谱写了XX发展崭新篇章。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党建和脱贫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刚才,市委XX等同志分别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不足,我认为,特别要引起重视的是:少数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的主责主业意识不强,还没有牢固树立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对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思考不够深入全面;
一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谋划部署能力不强,推进工作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
少数党组织书记抓统筹能力不强,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紧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水平不高,个别党务干部履责不到位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党组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回顾2019年工作,可以说,我们最强的动力源于创新,最亮的成绩来自创新。对于党建工作,创新尤为关键,不创新,党建工作就没有生命力。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贯彻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建设XX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的理念,把创新作为一种智慧,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创新、抓推进,确保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融合,互促互进,为建设全面小康新XX增添动力、形成活力、贡献力量。

第二、要明确创新思路和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处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抓好基层党建,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和重要保障,也是各镇办党委书记的首要职责。脱贫攻坚是全县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中省市文件都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必须要负总责,镇办党委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今天之所以召开“党建+脱贫”工作述职会,是因为两项工作高度融合。党建是引领和保障,脱贫是目的,二者互为一体、相互推动,抓党建必须聚焦聚力并服务于脱贫攻坚这项中心任务。201X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党建载体,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实现党的建设和脱贫攻坚互促共融,走出了一条具有XX特色的“党建+脱贫”新路子。

一是围绕建强基层堡垒推进“党建+脱贫”。按照“党政主抓推动、社会参与带动、群众主体促动”的思路,深入落实脱贫攻坚“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镇村主推”责任。要持续提升 “五个五”党建水平,不断强化镇办和村级班子建设,建强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一要强化镇办党委主体责任。把X个镇办党委书记任命为各镇办脱贫攻坚工作团副团长,就是要让各镇办书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指挥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协调配合市县包扶部门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困难问题,落实攻坚举措。各镇办党委书记要坚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发挥党建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要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要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到贫困村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集体办公、坐班值班制度,发挥村级便民服务大厅功能,搭建好政策咨询、发展策划、技术支持、市场营销等平台。对村“两委”班子要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让村干部尽快实现由家业到村业的角色转移。三要抓好驻村工作队建设。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干部驻村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干部的能力专长、个人意愿,结合驻村班子状况、村情实际,适当调整部分不适合驻村的干部。在产业帮扶上,要做到“人岗相适,按需选派、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帮扶干部的工作力量。四要抓好非公企业和社会党组织建设。要结合“三创三优”活动,评选表彰“脱贫攻坚企业标兵”,充分发挥非公企业支部带动、企业拉动作用,推动“四加四动”脱贫模式发展。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职责,投身到脱贫攻坚中来,把“四借四还”产业发展模式向更广泛的层面推进。发挥微小企业和合作社的作用,让贫困户实现自主创业。充分调动脱贫攻坚协会力量,积极在民间筹集脱贫攻坚资金。发动北京、深圳、西安 XX商会力量,为他们提供资源和条件,让他们返乡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

二是围绕转变作风推进“党建+脱贫”。工作越是艰难,越需要硬朗作风。要想处理好诸多问题,决胜脱贫攻坚,迫切需要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一要深入开展“抓转促”专项整治。要把重点放在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的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上,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敦促党员干部带头做示范,贫困群众凝心聚力跟着干。二要严肃工作纪律。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轮流坐班、民事代办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切实转变村干部作风。要开展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对工作日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或不安心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县上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制度要求,持续加大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让基层真正有能力管好群众期盼的事、有钱办群众想办的事、有场所让群众参与议事。同时,引导基层党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四是强化责任监督。要建立脱贫攻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目标、定时限”的责任机制,层层抓落实,并开展月工作实绩评议报告,要求每名脱贫工作干部上报并公示个人月工作实绩报告,包括干了什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的怎么样,存在哪些重点难点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等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确保实绩更实,问题更准,下一步措施更有针对性。

三是围绕深化“三创三优”推进“党建+脱贫”。2019年,我们制定了深化“三创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出成果”的目标思路。但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看,多数还停留在喊口号上,没有具体措施,没有完全形成共识。开展“三创三优”党建主题活动,与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要求是完全吻合的,与落实省委追赶超越部署也是完全一致的,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共识。我们要率先脱贫摘帽、实现追赶超越,必须大力开展“三创三优”活动,激发全县干部创新创业热情,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今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借鉴省委“四位一体”、市委“五个五”党建做法,凝聚合力,创新举措,强力推进“三创三优”活动。县级领导要带头包抓“三创三优”示范点,联系“三创三优”标兵,X月底前要确定好具体的名单;
由XX配合,结合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召开县级领导干部“三创三优”专题研讨会;
每名县级领导要带头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三创三优”方面的署名文章,力争X月底前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级党组织要在X月底前确定本部门、本单位2020年度争先进位的目标,明确将要突出打造的工作特色亮点,将要重点培育的岗位标兵、先进典型,在县“两台”等媒体上公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要围绕选定的追赶超越目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引领发展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引领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等工作实践中主动落实,积极奉献,争创一批有特色、有位次、有影响的工作品牌。要积极开展 “模范党员”“岗位标兵”“脱贫之星”“帮带之星”“优秀党务工作者”“标杆党支部”等各行各业评优树模活动,真正把那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选出来。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事迹,树典型、立标杆、创品牌,汇聚强大精神动力,形成无坚不摧的正能量。各级党员干部也要明确争创目标,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
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四是围绕正风肃纪推进“党建+脱贫”。一要严格执纪问责。要认真学习中纪委X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强化纪律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本地本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脱贫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着力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二要加强资金管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封闭运行、各计其功”的原则,严格脱贫项目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脱贫对象确定、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违规使用责任追究、资金审计等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程序和流程,切实提高脱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再重申一遍“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大家一定要严守纪律,不碰红线,将脱贫资金足额兑现到位,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三要严肃查办案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首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规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浓厚氛围。

三、要切实保障创新举措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指出,“天下不会掉馅饼”,号召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并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实践证明,抓落实既需要领导带头抓示范,也需要群策群力出实招,更需要从严督查抓考核。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今年“党建+扶贫”工作如何考核这个问题。

一要强化督查考核组织领导。实行工作安排与督查考核工作分离,成立县委“党建+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XX等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委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抓好“党建+脱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同时成立县委“党建+脱贫”专项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X人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与月考季评工作脱离,专门负责督查考核工作。原则上从县直部门抽调X人,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门从事督查工作,另外从镇办轮换抽调X人,从事督查工作。

二要增强督查考核实效。要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务实管用的督查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督查考核工作实现“权威化、常态化、专职化”。权威化,就是要通过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确定严密的考核程序,创新务实管用的考核方式,明确严厉的考核奖惩措施,考准考实,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真正让督查考核利剑出鞘、彰显威力、发挥作用。常态化,就是要坚持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对“党建+脱贫”工作打分排名,进行通报,前三名加分,后三名扣分;
每个季度交账,每季度的第一周召开点评会,点评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前3名的部门、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大会交流经验,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加分;
排名后3名的部门、单位颁发流动黄旗,大会表态发言,并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扣分。要创新督查考核方式,实行告知、预警、警示、警钟“四步督查法”,紧盯关键环节,及时跟踪问效,实现督查考核工作常态有序。第一步,告知。由县“党建+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镇办、各部门“党建+脱贫”季度工作任务以通知单形式,于每季度前一周下发到各镇办和各相关部门,对考核事项、工作要求、考核标准逐一立项告知。第二步,预警。每季度第二月的第一个周,由督查组给相关责任人拨打提醒电话,发送督促提醒信息。督查工作组随机抽查,坚持“集中督查与日常督查、明察与暗访、督查与调研服务”三种方式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确保督查效果。第三步,警示。每季度第三个月最后一周,督查工作组深入实地,对照节点任务,逐项检查核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向镇办及责任部门反馈提示,对拖欠任务过大的,亮黄灯警示。

第四步,警钟。凡不能按时完成节点任务或者2次亮黄灯警示,仍不能完成任务的,要亮红灯,及时启用督查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职化,就是前面讲的,由X同志负责,抽调X人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成为专职督查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党建+脱贫”督查、通报、考核工作。要加强对督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纪律、作风纪律要求,培养一批高素质督查考核干部队伍,确保督查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督查是一把利剑,考核是一个标尺、一种导向。要充分运用“党建+脱贫”工作考核结果,与纪委巡察工作、“三项机制”运用、“三创三优”年度评优树模结合。与纪委巡察工作结合,就是要结合考核结果,将督查考核位次靠后的镇办和部门同时确定为巡察对象,安排巡察工作组进驻开展巡察,帮助发现问题,抓好整改。与“三项机制”运用结合,就是要依据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前的要及时运用鼓励激励机制,对排名靠后的,要及时启用干部“下”的程序,让“三项机制”真正生威发力。与“三创三优”年度评优树模结合,就是在今后推荐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除需要通过纪检、综治等部门鉴定外,还要有“党建+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注意见,对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上级组织表彰。

县委、县政府将根据市上最新要求,重新修订完善《月考季评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明奖惩措施。今年要建立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委、政府述职制度,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包镇县级领导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镇办党委书记停职履行代理书记职责,半年内仍未能完成任务的,予以免职;
镇长(街办主任)、分管副镇长、(副书记)视其情节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本镇所有干部一年内一律不提拔、不交流、不调动,不得评先评优。实行镇(办)与工作团牵头单位捆绑考核,同奖同罚。镇(办)领流动红旗的,工作团牵头单位领流动红旗;
镇(办)排名后两位的,工作团牵头单位不得排名前5位。

同志们,加强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思想上严起来、行动上实起来、作风上紧起来,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县第十八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切实把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抓实抓好,为加速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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