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_个人从严治党述职报告

2021-11-01 12:06:53 | 浏览次数:

张圩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述职报告 张圩乡党委书记 杨应响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乡广大干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县委近期的系列会议精神,按照“六个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六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围绕一条主线、坚持六为导向,致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夯实政治保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乡党委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根主线,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履责、全力担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短板不足,敢于动真碰硬,有力地夯实了基层组织基础,为决胜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目标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一)狠抓党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基固本,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乡党委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头版头条”的位置来部署推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围绕责任落严落实、项目抓严抓实、队伍管严管实、基础夯严夯实、督查考严考实,扎实推进“党员活动日”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和“三十讲”活动,每月组织“考学”活动,深入贯彻落实 “四事工作法”。先后投入50万元对各村部进行提档升级,各村部均悬挂党徽标志,“三务公开”均及时更新到位,其中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基本报酬均及时发放到位,党员发展工作及党费收缴情况均及时予以公开,宿迁党员E家及远程教育均正常使用;
坚持“四不”规定,做到党员不信教、不将信教群众发展为党员、不靠宗教来开展工作、不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为由助长宗教热。

(二)坚持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自觉继续增强“四种意识”,“第一责任人”带头作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在“对党忠诚”、在“执行落实”上、在“律己要严”上做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进村入户、解决矛盾问题、谋求百姓福祉,努力在服务群众中凝聚民心民力、增进群众福祉。乡党委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把为民服务作为全乡党员干部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

(三)扎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乡党委坚持挺纪在前,强化依规执纪,深入正风肃纪,注重精准施策,以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第一责任人”始终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各部门工作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纪律督查通报制度,对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 每周进行通报和处罚。坚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进一步突出问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出现“梗阻”的,坚决落实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案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达到警醒的效果。今年以来,乡纪委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案件9起,处理党员9人。通过纪律审查案件的查办,更大程度地保护了更多的干部,更大程度地维护我乡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下一步,我将继续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四)全力抓好社会稳定促和谐。今年以来,我乡对社会稳定工作严抓不放,紧紧围绕“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了责任和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定期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及时排查、及时化解;
二是对重点人头和重大问题,乡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及时会办解决;
三是对重要时点,做到主动介入,提前化解,从源头上给予防范解决;
四是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对重点人头,明确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 (一)对“四个自信”还不够坚决。平时工作中,只认为“四个自信”是概括性的理论,理论指导性较多,与乡镇实际工作结合较少,只认为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 “四个自信”的最大坚持,没有深挖“四个自信”的深刻内涵,对“四个自信”掌握不够全面、含义理解不够透彻,对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还不够坚决。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深入。一是在责任制的落实上,只满足于制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成效地完成,很少过问; 二是在责任制的考核上,仅仅只有年末考核时看看材料,被动应付检查,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 三在责任制的日常督查上也有缺位现象,注重会议部署和工作结果,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查、检查和提醒,也没有形成一些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有的村组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三)干部队伍思想不够解放。部分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满足现状,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因循守旧。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善于研究,凭经验办事,没有创先争优意识,没有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各项工作新途径的勇气,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不思进取,工作无激情,仅仅满足于本职工作和手头事情。

(四)部分乡村干部化解复杂问题能力不足。部分乡村干部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发生的新问题,自我定位不准,不会换位思考,不会做群众工作、交朋友,面对新矛盾新问题,不敢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同时化解新矛盾新问题手段不多、措施不当,致使相关矛盾久拖不决,给稳定的社会环境带来一定隐患。

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一步思路 (一)继续强化新思想学习,树牢“四个自信”。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动摇,形成常态化学习制度,坚持学习全覆盖,特别做好基层老党员和流动党员理论学习工作,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做到对党忠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把“四个自信”牢记于心、于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领导核心。

(二)继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引领者。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继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让“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化。

(三)继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紧紧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强化依规执纪,深入正风肃纪。加大办案力度,不紧紧满足于党内警告轻处理方式,增加办理大案要案信心,在不断深挖案件线索上,牢树“挖出萝卜带出泥”的决心。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审计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等各项制度。

(四)继续增强处理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群众工作无小事,对标找差,强化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意识,不断学习处理新矛盾新问题的本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信访大棚车”“下访工作法”等制度不动摇,重点化解进京赴省等重点矛盾,以更大的决心和毅力将一些难案、积案化解到位,切实维护好全乡、乃至全县的和谐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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