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5篇):冬季森林防火

2021-10-26 10:12:26 |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5篇) (5篇) (篇一) 各村(居)、场及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和《**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9月15日起就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提高对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危害性的认识,对森林火灾防范难度、野外火源复杂程度和休闲旅游人员增加等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薄弱环节引发森林火灾。对秋冬季森林防火可能出现的严峻形势,思想上一定要有充分的估计,行动上一定要有稳妥的准备,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各村(场)的主要领导要根据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亲自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落实防火责任制。要强化首长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明确村两委划片包干的责任区,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一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10月)活动,坚持不断宣传。在村庄路口、墟场、军事基地周边、寺庙等人流量大、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固定防火宣传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高火险期宣传。在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时段,要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预警响应,切实做好禁火巡查与火灾隐患排查等防控工作。三是要通过学校教育阵地向中小学生发放防火宣传材料,并由学生带回给家长签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四是播放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教育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完善处置办法,应急措施到位。

要根据秋冬季防火形势,按照《麻沙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要求,制定村级森林火灾处置办法。针对村级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村级森林扑火队伍,做到村级有一支主要由村两委干部组成的10人以上的群众森林义务扑火队,同时要加强对扑火队员的培训与指导,确保扑火队伍的战斗力逐步提高。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禁火巡查、计划烧除当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办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老弱痴呆、精神病人的监管,全面落实部署防范措施。做到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时,立即组织,科学处置,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各村要把护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内容,把禁火巡查措施列入村委会工作范畴,实行划片包干,严防死守,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章必究,查处一案,教育一方。

四、提高自身能力,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场)领导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森林防火相关文件和《麻沙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应对能力和水平,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由村主干任组长和副组长、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划定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责任区。做好重点森林防火期间的值班安排,有关防火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强化24小时值班和高火险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杜绝瞒报现象,对因工作疏漏,管理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有效强化森林防火组织,做到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制定到位,监督到位,把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得更紧、更严、更实、更好。

(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黄山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林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9月22日屯溪区秋冬季暨国庆、十九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秋冬季,特别是国庆和十九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稳定,根据《屯溪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规定,从10月1日起全面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防火责任 各有林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秋冬季尤其是国庆、十九大会议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山、到林、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在国庆和十九大会议期间,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各有林单位要对《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要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森林防火通告,主要的进山路口、重点地段悬要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对陈旧固定的防火宣传警示牌进行刷新。二是教育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次“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通过教育一名学生来带动一个家庭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旅游部门要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纳入导游讲解内容,时刻提醒游客进入景区景点严禁吸烟等野外用火规定。四是区林业局(区防火办)要利用信息平台,出动防火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屯溪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水平100米范围内)内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烧田埂和野炊等野外用火。一是各镇专职护林员在秋冬季防火期内(除下雨外),每天必须带齐 “三个一”(即一面锣、一把拖把、一把砍刀),佩戴醒目标志和携带开机状态的GPS,自觉认真地履行巡山护林职责,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力度。二是国庆、十九大期间各有林单位要加派护林管护人员,加强对重要进山路口、景区景点以及火灾易发区的巡查力度,形成流动防火墙,及时劝阻、制止野外用火行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村(居)要加大对重点人群(痴、呆、聋、哑、精神病、老人和小孩以及有玩火习惯的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国庆和十九大期间要做到专人专管。四是冬至、春节等重要节点或三级以上高森林火险天气,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实行镇(街)领导驻点防守,村组干部到位坚守的责任体系和防控网络,确保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山路口有人守、林区山场有人管。

四、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大,处置难特点。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林单位、各村(社区)要不断完善扑火应急队伍建设,把小火当作大火打,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一是要立即对原扑火应急队伍人员名单进行梳理调整(名单于9月30日前上报区防火办备案),确保每名队员在岗在位。二是在国庆和十九大会议期间,区“以水灭火”森林消防专业队、各镇及市直各有林单位等各类扑火应急队伍要全天候保持联络畅通,要做到相对集中,严阵以待,始终处于应急状态。三是对储备的扑火物资物资(即区500件套以上,镇、市直有林单位300件套以上,村“三个五十”)进行保养维护,数量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充,确保关键时候拿得出、用得上。四是各有林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森林防火应急车辆和驾驶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在第一时间运送扑火应急队员和物资赶赴现场处置。真正做到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五是各有林单位要结合辖区森林资源分布图、地形地貌、重点火险区图、兵力物资分布图、指挥流程图及历年火情发生规律等情况,从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应急值守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庆和十九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于9月30日前报区防火办备案)。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全天候畅通。在国庆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执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从10月1日至十九大闭幕期间,每天下午4时30分向区防火办零报告)。一旦发现火情,按照管辖范围,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街道办事处或市直有林单位)带班领导及区防火办报告,发生地必须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区防火办要加大对各镇、市直各有 林单位的查岗力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六、强化督查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国庆和十九大会议期间,区防火办要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有林单位落实责任制、宣传教育、应急值守、野外火源管理等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案。区森林公安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第一位工作任务,加强辖区内巡逻执勤,从严查处和打击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依法严惩肇事者。

(篇三)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休政﹝**﹞38号通告,全县从**年10月1日至2019年5月3日为森林防火期,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事关生态环境建设,事关林区和谐稳定,事关国土安全和林业发展。各村组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态度,认真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责任,时刻保持清醒状态,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二、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期内各村组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致广大村民一封信》要逐户发放到位,休政﹝**﹞38号通告要张贴到各个自然村,各村至少要悬挂1-2条横幅,每个自然村要张贴标语。各村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并张贴到组,切实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各村民组组长,各责任区联系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指导人和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村为主”机制,明确村两委及村民组的工作职责,落实包保包干。各责任人要对本辖区内的森林植被和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做到防患于未然,层层落实责任,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签订责任书。

四、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防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严禁烧山、烧炭,特别是冬至、清明、年三十等节点,要文明祭祀,严禁烧香纸、放鞭炮等。各村要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管理,确保专职护林员全天候巡查、宣传。各村组负责人要加大火源的管理和特殊人群的监管、监护,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五、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要加强民兵应急小分队建设,并按要求每村“3个50”配齐防扑火物资。进入防火期后,各村组和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并及时接听,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篇四)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9月6日,国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召开了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会议,森林防火指挥部规定我省自9月15日起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9月9日,丹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对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街)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真正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森林防火思想上有位置、工作上有部署、行动上有措施。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出现失职、渎职的将按照《辽宁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追责。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各乡镇(街)及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新措施、新方法,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组装宣传车等传统方式与电视、广播、微信等新媒体有机融合,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防扑火常识,重点做好《丹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的宣传工作,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严管火源,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 管好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各乡镇(街)要针对本地区野外用火的特点,加强民俗、旅游、生产等野外用火管理,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农历十月初一”等重要时段的野外火源管理,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交通要道周边的森林等森林火灾易发区要加大巡护力度,入山路口等重点部位要设立检查站,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入林;
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杜绝较大森林火灾发生。

四、建立台账,做好林缘可燃物清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健全散坟登记台账,做到森林火灾隐患心中有数。迅速开展林缘可燃物清理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效隔绝野外火源对森林的威胁。各乡镇(街)、国营林场要抓住有利时机迅速开展林缘可燃物清理工作,林区内军事设施、油库、液化气站、居民区等危险地段周边清除宽度不少于30米,公墓或散坟集中地段清除宽度不少于20米,重点风景区、森林公园等大小通道两侧清除宽度不少于15米。

五、高度戒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街)要抓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健全森林消防体系,延伸扑救力量触角;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装备水平;
做好森林消防培训工作,提高扑火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组织扑火演练,做好扑大火的准备;
对扑火机具进行全面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从现在开始各乡镇(街)的森林扑火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全部上岗到位。

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要加强值班值宿,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防火指令和信息畅通。

(篇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召开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把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别是秋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责任落实 (一)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做到:
1、各行政村的支书、主任对本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各包片干部对片的森林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
所联系村的镇党政领导、镇驻村工作队对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

2、镇林业站、林业助理对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

3、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由联系该村的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干部核实失火原因、失火地点、火势状况、过火面积、火势可能蔓延情况、地形地貌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便及时决策扑救。

二、抓好火灾预防处置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结合各种节假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活动。

(一)各林区村办好森林防火宣传专栏,书写翻新1—2条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每村张贴10条以上大标语,100条以上小标语。

(二)在林区主要路口、速丰桉生产基地等地方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拉挂宣传横幅。

(三)各林区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防火期每个月至少上宣传教育课一次以上。上课记录、上课照片报送一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查。各林区校负责在学校附近书写1-2翻新条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四)加强对老、弱、痴、呆等特殊人群的监管,明确其监管人责任,加强对监管人员宣传教育。包片村干部要经常跟踪过问,建立监管档案,监管档案报送一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一)加大巡查防控力度,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护林员的作用,村级专职护林员配带袖章深入到重点林区巡查。

(二)加大对重点林区、墓葬区、进山路口的巡查力度,在各进山路口设卡登记防守,做好进出山人员的登记工作,严禁进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对秋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各包片山头地块的坟山山主一一登记造册,告知拜山人员森林防火有关注意事项,对进山祭祖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四)对留守儿童、老、弱、痴人员要安排专人看守,严防因玩火失火。

(五)加大火源管理力度,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野外乱用火,减少火灾隐患。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扑火、避火知识培训 (一)镇组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和预备分队,并加强管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扑救能力。

(二)强化安全扑火、避火等知识培训,镇防火办对森林防火半专业队、预备队和林区村干部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培训,林区村干部要对村民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培训,使安全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确保科学、安全扑火。

(三)划分南北联防区。林区村每村组织10~15人应急民兵小分队,并认真做好扑火培训,协助做好开划防火路、清理、守护火烧迹地等工作。由新平、育梧、朝新、东成四个村组成北联防区,组建应急民兵小分队50人;
由八宝、新新、官东、岭西、章逻五个村组成南联防区,组建应急民兵小分队60人。做到反应快速,协助做好开划防火路和清理火场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五、落实森林防火经费,配备配足扑救物资 镇财政确保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不少于1.5万元。同时,配备风力灭火机6台,2号工具 40把,钩刀10把,半专业队员配备安全服装。

六、加强巡逻、值班制度,严格做好值班记录 (一)镇政府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汇报制度,每天下午5点报县防火办,并完善好值班记录,由值班人员签字。

(二)在防火期间,各村护林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全天候在岗值勤,加强巡山力度,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报镇防火办;
如有事请假,必须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村委安排人员顶班方可离岗。

(三)林区村在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零汇报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签字。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接到森林火灾或发现火情后,一方面由挂村党政领导、工作队马上深入现场,与该村干部了解核实失火原因、地点、火势、过火面积、可能蔓延情况、地形地貌等情况,及时反馈到镇防火指挥部,并马上集结半专业人员和预备应急分队成员,同时发动应急民兵小分队快速集结,以便协助扑火工作,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组成前线指挥部,研究扑救方案

马上组成由镇党政领导、林业工作者和当地熟悉地形地貌群众组成前线指挥部,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共同研究制定最佳扑救方案。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扑救,严防伤亡事故,确保火灾有效扑灭。

1、由当地向导带领专业队直接到一线扑火。严格遵循“三不扑救”和“三个不能打”的科学扑火原则,确保安全。

2、组织应急民兵小分队开好防火路和清理火场工作,不准群众直接参与一线扑火。

3、禁止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四)后勤保障。

及时组织好后勤供给工作,确保一线扑火人员不挨饿、不受冻。

(五)及时组织森林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由专门调查组协助县林业公安进场调查取证,查找火灾原因,寻找火灾直接责任人,并依章依法处理,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八、做好迹地更新工作 林业站要对火烧迹地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改种,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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