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区级) 防汛的汛

2021-11-10 11:58:10 |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 2020 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区级)   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区级)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0年汛期即将到来,我区将全面进入雨水集中期、灾害多   发期、防汛关键期,为认真做好全区2020年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总要求,紧扣防汛抗旱实现“五个确保”的总目标,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及早谋划,提前部署,真抓实干,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备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领导   (一)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备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清醒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防汛抗旱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主动作为,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服从上级防指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汇报,充分准备、强化责任、周密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物资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严防汛备汛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责任意识,落实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备汛责任制。各镇街辖区内所有河堤、水库、塘坝、涵闸等水利设施均要责任到人,建立镇街、社区、组(水库管理站)三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完善台账并报备至区防汛部门。同时,要根据各单位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各类防汛责任人,严格落实其相应职责,并在区主流新闻媒体上予以发布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有效措施   (三)抓实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今年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市防汛物资储备计划分配表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防汛物资、设备储备到位的最后一年,根据前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场核查各单位储备库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最大程度保障防灾减灾工作需求为目标,突出抓好防汛物资、设备设施的日常管护,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防汛物资储备制度,抓紧进行防汛物资储备清理和评估,根据定额标准,结合实际采取实物储备与委托储备相结合等措施,按要求抓实防汛抗旱物资补充储备到位。

  (四)抓严汛期防汛值班值守。各单位必须于×月×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汛期值班表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   水情,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遇重大灾情和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上级部门,严禁出现漏报或迟报现象。

  (五)抓紧涉水工程建设进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抢抓有利天气,狠抓工程质量进度,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尤其要突出抓好水库山塘病险、城市防洪防涝、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等防洪保安工程建设,以及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确保各类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效益。加大水库、山塘、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巡查力度,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严格落实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必要时提前预泄,腾空库容,坚决杜绝超汛限水位蓄水,确保度汛安全。

  (六)抓细各类方案预案的修订完善。各单位要深入总结历年防汛抗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以及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现状,认真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防御预案以及水库、泵站(涵闸)等工程的防洪调度和人员紧急转移、工程应急抢险、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等各类预案、方案,要切实提高预案、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抓好督促落实。

  (七)抓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充分整合防汛抢险机动力量,加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建设管理,抓紧进行人员清点和登记造册,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应急抢险和抗旱应急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应急保   障能力。要强化应急救灾,做好应急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强降雨过程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迅速行动,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并妥善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三、进一步排查督办,落实问责机制   (八)抓好防汛自查督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区防指将按照本级自查、上级督查的要求,制定巡查方案,建立巡查制度,加大防汛检查及隐患排查力度,不放过一处险工,不漏掉一处隐患,不忽视一处薄弱环节,对各项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全面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镇街、各单位要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将巡查记录、台账定期报送至区防汛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区防指将下发整改令,各单位要及时登记造册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防汛工作不留死角。

  (九)抓狠防汛责任落实。严肃问责机制,对于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
防汛物资储备未按要求到位,影响突发险情时救援而造成重大损失;
突发险情发生时不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擅自脱岗、擅离职守,影响、延误或导致疫情、灾害造成被动局面或损失;
气象灾害发生后,瞒报、漏报险情灾害;
不按时上报属地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因抢险措施不当,未能及时控制险情而带来被动局面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等,将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值班人员、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称职、   调离岗位、党纪、政纪、免职等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推荐访问: 防汛 关于做好 区级 通知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