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和水源保护建设(PPP模式)项目化成生态小镇实施建设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方案:
**生态建设和水源保护建设(PPP模式)项目 化成生态小镇实施建设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生态建设和水源保护建设(PPP模式)项目化成生态小镇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行道树、2号线水景观打造)、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浅沟、路灯、交通工程及红线外景观打造。项目总投资约为2亿元。该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 绩效考核主体 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项目绩效考核应由SPV项目公司向项目实施机构发起申请,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绩效小组或由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
三、 绩效考核对象 项目社会资本方、项目SPV公司。
四、 绩效考核原则 按照PPP项目管理规定及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把绩效考核作为一种管理监督手段,就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对整个项目建设期的建设成果和过程管理进行评价,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投资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 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施工安全、项目投资的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管理团队组织协调管理等。
六、 绩效考核依据及评分办法 本项目可用性费的建设期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工程质量占30%;
项目建设工期占20%;
项目施工安全占30%;
项目团队稳定性占比10%;
资金使用及管理占比10%等。各项分值及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评分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工程质量 (30分) 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J 792-2008)、《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D63—200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 50162-199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等相关质量标准、设计规范和地区行业质量规范。
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所有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得及格分30分。
质量事故 单项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单项工程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扣0.3分。
建设工期 (20分) 按时竣工验收 (10分) 建设工期(自开工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符合合同约定,按时实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符合合同约定、准时或提前实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得10分;
延期30天内竣工验收的扣1分,延期60天内竣工验收的扣2分。超过60天竣工验收 的每推迟5天扣1分,扣完10分止。
按时投入使用 (10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时投入使用。
符合合同约定、按时投入使用的,得10分;
每推迟20天扣1分。
施工安全 (30分) 安全管理(15分) 施工安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
以建设期内卢氏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通知为准:
被责令改正的,每一次扣0.5分;
被责令停工整顿的,每一次扣1分。
安全事故(15分) 建设期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执行 发生一般事故的,每一起扣1分;
发生较大事故的,每一起扣2分;
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此项不得分,政府方选择接管或选择终止。
资金及使用管理(10分) 资金的执行使用管理情况(5分) 资金下达及时,执行率高(90%以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制度,不规范情况扣0.5分。
对工作的推进情况(5分) 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规范且未对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不符合规范或对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团队及稳定性 (10分) 项目团队成员(10分) 保证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根据投标文件中对核心成员的定义)稳定。
非政府原因更换项目经理扣2分;
每换一个其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扣1分。(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不扣分) 七、 绩效考核流程 ①项目竣工→②SPV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向实施机构提交绩效考核申请→③实施机构组织考核小组或实施机构委托的考核单位进行绩效考核→④出具绩效考核评分报告→⑤提交考核报告至财政局PPP项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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