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磴口县医保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10-09 23:14:57 | 浏览次数:

**县医保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聚焦医疗保险领域政策落实、基金管理、公示公开、窗口服务、责任担当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磴纪办发[2019]31号)要求,在医疗保险领域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改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规范医药服务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强化顶层设计和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使医疗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保局局长梁存贵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凡敬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整治 (一)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着力整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力,在窗口服务中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放而不管”或实际不放,群众办事仍然难等问题。

(三)着力整治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

(四)着力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运行。针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编造虚假病历或处方、虚开药品或诊疗项目、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

(五)着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部署建立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智能监控系统,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强稽核,定期、不定期地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巡视查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全县两定机构开展专项抽查,落实年度考核工作,对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两定机构,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稽核监督力量。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最新工作要求,医疗保险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稽核力量,加强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有奖举报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对两定机构进行监督。

(八)加强信息宣传报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工作和专项整改工作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整治责任。各责任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专项整治责任,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管、有人抓。

(三)强化长效管理。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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