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推动党务公开的顺利实施,保证党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在实行党务公开过程中,都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对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的内容。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4)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 (2)领导干部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3)开展专项治理和查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4)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酌情公开)。 (5)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酌情公开)。 (6)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3、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形式 党支部公开应与站务公开有机结合。 1、党内公开形式: (1)召开党员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等。 (2)党内文件、通报、简报。 2、党外公开形式: (1)设置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几个基本公开形式。 (2)设置党务公开监督栏,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姓名照片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3)开通咨询和监督电话。 (二)公开范围和程序 凡需公开的重大事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要认真把握何时公开与公开多长时间,按“两个尽量”(尽量早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在党务长期公开栏中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3、即时公开:一是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二是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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