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信息员管理制度]

2021-10-10 00:05:36 | 浏览次数:

反洗钱信息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反洗钱工作,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反洗钱信息员的作用,落实反洗钱信息员正确履行职责的权利和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设立一名反洗钱信息员。

第三条 本行反洗钱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督促、协助本行履行反洗钱工作领导组赋予的相应职责;

(二)负责全行反洗钱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的检测的监测和报告;
负责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三)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文字、数据的收集、分析、上报等;

(四)负责全行反洗钱信息资料、工作报告、以及要求报送的其他反洗钱信息;

(五)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四条 反洗钱信息员要主动履行自己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各项职责,具体的要求是:
(一)反洗钱信息员应有强烈的反洗钱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将反洗钱作为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到自己的相关工作中;

(二)反洗钱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熟悉相关反洗钱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掌握相关业务流程和工作标准,严守反洗钱工作秘密;

(三)反洗钱信息员应增强工作主动性,将反洗钱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与市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向本行反洗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有效和安全。

(四)反洗钱信息员应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发现的违规事项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并向本行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反洗钱信息员应加强学习,了解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技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本行全体员工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

第五条 反洗钱信息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严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反洗钱信息泄露给洗钱关系人及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 本行反洗钱工作领导组每年要对反洗钱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于本行反洗钱信息员的工作给予公开、公正的评价

第七条 本行反洗钱工作领导组应对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表现突出或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反洗钱信息员给予表彰奖励,并树立先进典型,以此推动反洗钱工作不断进取。

第八条 本行反洗钱工作领导组对不能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影响本行反洗钱工作的正常开展或受到上级机关批评通报的反洗钱信息员,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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