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党支部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局党支部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天组通〔2019〕4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特制定**县**局党支部2018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一、会议内容 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主题,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组织力发挥好不好等方面,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19日 地点: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支委会 1、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有关同志;
2、支委成员。
(二)党员大会 1、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有关同志;
2、支部全体党员。
四、会议议程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会议时间:2019年3月19日 2、主持人:党支部书记** 3、主要议程: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支部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2)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就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3)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同志对会议情况、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作点评;
(4)党支部书记**表态发言。
(二)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会议时间:2019年3月19日 2、主持人:党支部书记**。
3、会议议程:
(1)党支部书记**报告本支部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说明党员缺席的原因);
(2)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3)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每名党员就自身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个人自评,其他党员对其进行互评提出批评意见;
(4)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发放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测评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决策等进行测评;
(5)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同志对会议情况、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作点评;
(6)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五、有关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要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载体,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明确民主评议内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党支部要以党章为准绳,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组织力发挥好不好,着重对照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结合中央、省委、州委巡视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对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单位副科级以上任实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4、结合具体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5、明确具体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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