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方案
xx县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对各行业领域项目建设特别是迅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全省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省安委会2018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全县2018年第二次安委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县安委会决定开展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管控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保障全县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重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将民生工程、扶贫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列为排查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已建、在建、新建的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
(一)强化工程项目前期质量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项目立项环节中的审批、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土地征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安评、能评、项目论证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手续等是否合规、是否完备。
(二)强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两证一书”是否依法办理;
隐蔽工程监督机制是否健全,以及项目设计、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程序和相关规定;
要强化对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特种设备使用、施工用火用电、人员培训持证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工程项目有无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情况。
(三)强化对建成项目运营情况质量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建成运营的项目要加强跟踪督查,要严格检查排查项目运营过程中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安全防护设施功能是否充分发挥、养护管理是否到位,质量安全条件是否能满足项目运营需要。
(四)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项目建设“四制”及“四大控制”为重点,严格检查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制度执行是否严格,落实是否扎实,责任是否到位;
工程项目有无违法围标、串标、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联营、挂靠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靠实责任,集中力量,严格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改局要对县内的重点民生工程、易地搬迁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政策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住建局要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及城市安全供水、供热、供气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交通、公路段等部门要重点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主体工程及监控设施、防护设施、养护管理、辅助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水电局要对水库、水渠、堤坝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电力公司要对电力设施设备、输供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国土局要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消防、质监等部门要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等的电梯、消防设施、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教育、文广、体育、民政、卫计、旅游等部门要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公共文化项目、体育健身设施、福利院、养老院、职业学校、医院、卫生所、旅游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其他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四、方法步骤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县政府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于5月3日前向县安委办上报专项整治方案,7月25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报告和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将在全县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3日至5月13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要覆盖所有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环节、岗位和人员,切实做到边查边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14日至7月14日)。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按条块分割原则,突出薄弱环节、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在本辖区、本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督查验收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县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采取“双随机”、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行业部门的督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县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真正把国家、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即加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三)严格闭环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条逐项建立整改清单,按照建档、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要求,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搞形式、留后患。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不认真、不彻底,工作不作为、不尽责、扯皮推诿、存在衙门作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的程序,严肃处理;
对专项整治不重视、组织不力、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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