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 根据《党章》《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建议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本次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自控信息中心部门主任原供销信息党支部书记管孝强主持。
三、本届支部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四、本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4名,候选人差额为1名。候选人必须经支部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后,由自控信息临时党支部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后,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五、会议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未过半数需再次进行选举产生,再选举只进行一次。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划“○”;
不同意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划“×”;
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符号划写不清楚或划写其他符号,该候选人此票数不统计。如另选他人时,请将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中性笔,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填写,符号、字体要清楚、明确。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计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开展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为妥他人代为投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表达本人意愿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选票已经投出,不得再收回更改;
选举结束后,选票整理封存,未经组织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选票。
十二、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选举工作结束后将选举工作情况上报迪庆有色党委。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党支部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XX有限责任公司自控信息支部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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