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政局民生保障工作汇报材料
2019年民政局民生保障工作汇报材料 2019年,根据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批准的《扎赉诺尔区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14号),制定扎赉诺尔区民政局三定方案,主要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落实;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婚姻、殡葬、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及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等,移交职能为医疗救助、抢险救灾、涉军及老龄工作。民政工作一直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改善民生,落实民权,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开展简要情况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1月开始,对已纳入低保对象,开展复核。集中审核和检查低保档案,对各项登记表和信息录入严格要求,及时整改不规范。对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通过低保政策兜底扶贫;
对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做好临时救助相关工作。二是社会养老工作。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的模式,带动居家养老服务,培育有实力且运作规范的家政服务企业和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事业。三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厅发〔2014〕42号)要求,着力解决社区行政化问题,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能回归自治本位。2019年4月,为了进一步捋顺社区管理体制,激发社区工作活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成立考察组学习先进地区社区管理体制的先进经验,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社区服务。四是社会组织工作。依托社会组织党建中心,重点培育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文体娱乐、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目前,共35家社会组织,其中民办非企22家,社会团体13家,已建立党组织28家,文化体育方面已有32家组织正在筹备组建相应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以上。现在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机制,发挥捐资助学、助残救孤、扶贫济困、互帮互助公益服务作用。五是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婚姻登记办结率达百分之百,截止5月,结婚登记277对,离婚登记139对;
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加强清明节等节日期间文明殡葬的宣传和管理;
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我区因地制宜、积极有效地开展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盟市民政厅入库检查和接边迎检,正在进行国家地名数据入库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争取到呼伦贝尔地名专项资金7万元,用于地名数据档案整理;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救助站的帮助下,对遣返的3人进行救助,其中2人协调市敬老院收住,1人租房独居。
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 (一)社会救助方面:
1、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5月,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2240户3600人,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662元/人,实行差额救助,每月发放资金为1914675元;
三无人员99户,105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78人,每人每月享受补贴1010元,集中供养人员27人(在满洲里敬老院),每人每月享受补贴1310元,月发放114150元;
孤儿5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3人,每人每月享受补贴1374元,集中供养人员2人,每人每月享受补贴1710元,月发放7540元。
在每月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每年春节前落实各种补贴,为三无人员、b、c类和孤儿共2403户每户发放肉、面、油等实物补贴300元,计72.09万元;
2018年11月份为2301户低保人员每户发放燃气补贴34.52万元;
为169户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发放取暖补贴8.66万元;
为623名低保残疾人员发放生活补贴5.93万元;
为低保人员、三无人员和孤儿共3865人发放春节补贴38.65万元,2018年发放购粮补贴53.86万元。
在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对全区的低保对象进行了不定期的复查复核。2018年全年,共取消94户154人,减少资金7.5万元;
调减65人,减少资金3.1万元。新审批低保34户60人,增加资金3.2万元;
对13户4人进行增补,增加资金0.5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2、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低保人员数量较多,且身体状况差,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占低保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管理存在极大困难。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住房问题,低保是按户施保,以家庭为单位,最大住房保障是廉租楼,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还能承担水暖电费用,而对于流浪遣返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已及独居的低保对象,已失去劳动能力,且不符合三无养老条件,每月600余元低保金,无力承担廉租楼水暖电及日常医药费用。二是医疗救助,虽然此项工作已移交医保局,但对于部分慢性病和大病的低保人员,日常用药及生活负担较重,入住院的自负部分已无力承担。三是核对困难,民政局没有低保核对人员及经费,对于判刑人员缺少核对机制,低保办在编在岗人员1人,临时抽调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四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目前没有对应机构、经费和业务人员,得到市局帮助遣返回来的人员基本一无所有,而且都是患有多种疾病,以至于在外地流浪乞讨遣返回来,而遣返回后,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都存在诸多困难。
(二)特困人员供养方面 1、基本情况 三无人员99户,105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78人,每人每月享受补贴1010元,集中供养人员27人(目前集中在满洲里敬老院),每人每月享受补贴1310元,月发放114150元。
2、存在的困难 现有规范的养老机构4家,设置床位250张,经营困境是:一是居民受传统养老观念束缚,主动选择社会化养老意愿不强;
二是机构养老配套设施不齐全,区域发展不均衡;
三是政策扶持力度小,发展模式单一;
四是养老行业专业人才极度缺乏,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五是医疗机构未能介入,入住老人面临及时治疗难、药费报销难、请人护理难;
六是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服务项目短缺等。
我区财力有限,用于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的资金不足,养老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困难失能的三无老人存在护理条件不足和经费补贴较少的问题日渐凸显。一是部分困难老人不符合三无人员审批条件,多数为年龄不足60周岁,且身体残疾不到二级以上,但这部分群体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不符合廉租楼租房政策,医疗救助数额巨大,不能够入住三无集中供养的敬老院,住房、医疗救助和护理难以解决;
二是部分精神病患者,按照法规要求不能入住养老机构,没有合法监护人的情况下和无需治疗期间没有合适机构收住此类人员。三是特困人员供养没有财政预算,单靠临时救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四是三无人员入住敬老院27人,属集中供养人员,尚有78名分散供养人员独居,因受传统养老观念束缚,不愿入驻养老机构,且年龄较大,一旦因病失能,敬老院没有收住失能人员的条件,此类群体将面临无人护理和养老的困境。敬老院收住三无人员从未得到资金补贴,目前协调三无人员入住敬老院稍有困难。还有2名流浪乞讨遣返人员,不属于三无,半失能状态,低保金600余元,因当时遣返情况较为紧急,入住敬老院,养老费用差额和医疗费用尚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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