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同部门内的抽查机制
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市场执法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采取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升监管效能,引导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业、诚信经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总原则,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当前一切领城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公平竞争,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监管及抽查事项清单。全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权力清单,全面梳理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对此,我局要制定随机抽查方案,确定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査依据、抽査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我局结合实际,开展清单编制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地矿科、各基层所 (二)建立健全“两个名录库”。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动态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借助全县各类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我县辖区内矿产资源采矿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处室(单位):1、建立市场主体动态名录库:地矿科、 各基层所;
2、建立执法人员动态名录库:地矿科 (三)建立“双随机”抽査机制。为确保抽査程序公平公正,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签、摇号时,由局监察室派人现场监督,现场确定检査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每次选定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要积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责任处室(单位):地矿科、各基层所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察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査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査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抽查比例和频次。 责任处室(单位):地矿科、各基层所 (五)推进联合抽查和跨区城执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可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责任处室(单位):地矿科、各基层所 (六)强化随机抽査结果应用。抽査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责任处室(单位):地矿科、各基层所 (七)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要将严重违法违规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处室(单位):地矿科、各基层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随机抽查工作要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开展,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地矿科、各基层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