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XX村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的通知》(X委办(2019) X号)明确的职责分工,为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01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现就推进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XX镇XX村 二、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9年5月—6月):XX镇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试点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任务,细化实施方法。(责任单位:XX镇党委和政府)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11月):加强农村垃圾干湿分类宣传,完成环卫工作人员的增聘,完成设备设施的采购、建设,全面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单位:XX村两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因地制宜不断总结分类经验,改进分类方法,提升分类效果。相关单位将通过现场检查、走访群众、查验资料等方式对试点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资源再利用”的要求,实行“二次五分法、就地资源化、回收市场化”工作模式”,通过合理设置沤肥点、宣传教育设施,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桶、分类运输车辆,选聘分拣员,结合“户分类、村收集、乡(镇)收运、县处理”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落实,细化考核评比,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范围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垃圾分类“党政同责”。镇党委、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农村垃圾分类的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指挥、直接督促、直接推动,负起总牵头的责任,镇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逐步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收运、县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列入镇农村垃圾治理年度考核内容,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成效、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以及经费拨付的依据。
(三)设备设施配置。在合理区域设置沤肥点、宣传教育设施,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果皮箱、环卫配套作业工具,完善分类运输车、垃圾转运车等环卫作业设施设备。并且要选出或者建设一个专门用于分拣、回收、储存可回收垃圾的场所(可再生资源回收站)。
(四)健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垃圾分类队伍、保洁队伍、清运队伍,配齐保洁员和分拣员,落实分拣工作经费。
四、分类标准 村民按照能否腐烂为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两类。
(一)湿垃圾。包括在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蔬菜根茎、腐烂瓜果、动物内脏、变质食品等废弃物。
(二)干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外运处理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有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塑料(塑料泡沫、矿泉水瓶等)、金属(废铜烂铁、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玻璃(包括各种玻璃瓶、暖瓶等)。
有毒垃圾主要有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等。
不可回收垃圾(外运处理垃圾)是指除可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建筑垃圾(按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处置)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五、基本做法 实行“一法”、“两化”(即“二次五分法、就地资源化、回收市场化”)模式:
(一)二次五分法。一是农户初分:农户按照标准开展一次分类,将垃圾分为“干垃圾”、“湿垃圾”,并投放至统一配发有明显标识的垃圾桶(篓)内。垃圾收集员每日三次定时收集“湿垃圾”,并将“湿垃圾”运输至沤肥点进行资源化处理;
“干垃圾”收集时间及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二是分拣员再分:分拣员在分类收集各户初分垃圾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一方面,纠正农户分类中的错误;
另一方面,从“干垃圾”中分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三类)。不可回收垃圾按原模式纳入“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体系,统一清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
有毒垃圾单独贮存,定期交由环保部门收集处理;
余下可回收垃圾储存在可再生资源回收站,达到一定量后通知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废品收购款可作为分拣员补贴或村委会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二)就地资源化。应在村中远离生活区的合理位置设立沤肥点,用于“湿垃圾”发酵沤肥处理后返田。
(三)回收市场化。以乡镇为单位,在辖区范围内确定一家回收企业,明确回收周期,建立定时和预约进村回收制度。
(四)重视宣传教育。要按照《XX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加强农村垃圾干湿分类宣传。各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制作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媒介,持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实行试点领导小组每月会议制度,试点村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二)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标准要求配齐试点工作人员,将开展新增加人员和试点正常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定期对试点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应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试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按照考核情况,将督导员、分拣员工资与考核分数挂钩,确保垃圾分类监管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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