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11】
2021-10-12 11:18:31 | 浏览次数:
村规民约 为了切实改善村屯环境,建设“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村规民约。
1、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每天早八点前将垃圾装袋放到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八点后不得投放垃圾。各家各户的灰,必须放入院内储存池内。违者予以相应经济处罚。
2、整齐摆放生活设施。猪圈、灰堆、厕所、草垛、杂物,必须进院,违者强行拆除。
3、严格遵守规划。不得乱搭乱建,违者强行拆除,并对该户进行经济处罚。
4、绿化村屯,爱护公物,不得毁坏花草、树木预防病虫害和家畜破坏。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违者按原价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
5、自觉养护道路环境。不得在村屯道路上乱堆、乱放杂物,不得在道路两侧路基范围内私自种植农作物。
6、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对死禽死畜进行集中处理。
7、各家各户门前实行“三包”(包绿化、包卫生、包管理)。
8、依法使用宅基地,不损害总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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