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书管理制度
证书管理制度 为规范三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各类专业人员证书的收集、使用及管理,防止遗失及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范围:本制度所称证书是指建造师证书、八大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等人员证书。
管理办法:公司安排一名证书保管员,负责各类人员证书的管理,其职责如下:
1、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台账,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证书管理,保证证书的完整度,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或者人为损坏。
3、根据各科室所提前告知的时间,办理各类证书的延期、复审、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
4、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证书收录管理:
1、各科室及项目部现有的证书,将所有人员证书交至综合部,由证书保管员登记造册、统一保管,并填写《证书收录登记表》,做好交接手续。
2、今后凡是在我公司建立社保的人员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均应收 集到公司统一保管。
证书借出管理:
1、各科室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借证,需填写《证书借出登记表》,并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证书归还时,交接双方签字,并做归还记录。
2、各项目部借证,除遵守以上原则外,还应遵循下列规定:
a、借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与公司有社保关系)。
b、项目部人员借用证书原件,需上缴借用押金,(职称证500元/本,岗位证600元/本,建造师证800元/本)。该押金在借用人本人归还证书时返还。
c、除建造师证以外,项目部因报建需要借用非其项目部人员证书的(项目部自己培养的人员且在该项目任职的人员证书除外),项目部承担相应培训费用。(职称证1000元、八大员证800元、特殊工种证800元) 3、各项目为报建工作所借的人员岗位证书,必须在2个月内归还公司,在借证的同时应安排项目管理人员考取各类岗位证,配齐项目组织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归还证书且未配齐项目组织人员,公司将对相关项目部进行处罚。
4、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借证人,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遗失。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当事人或部门承担和赔偿。
证书变更、延期复审、继续教育职责划分:
变更、延期、复审、继续教育等工作需由各科室掌握相应期限及时间,各科室分别负责的范围为:综合部(职称证);
生产经营部(建造师证、预算员证);
安全设备部(安全员证、特殊工种证);
技术质量部(施工员证、质检员证、资料员证、见证取样员证);
劳务分公司(劳务员证)。
证书管理员负责将所存证书复印件交给相应部门的指定人员,双方互签复印件移交清单并留存。若证书需要变更、延期、复审、继续教育等,各部门应提前1—2个月书面告知证书管理员,由管理员办理或督促办理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证书的有效性及延续性,以利于证书的合理使用和 各项目报建、录系统等工作的开展。
若证书管理员没有按规定将复印件交给相应部门的指定人员或相应部门的指定人员没有及时通知证书管理员办理相关业务,造成证书过期、失效的,过失人员将被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本制度请各科室及项目部自2016年4月1日起遵照执行。
二0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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