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经纪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2021-10-12 11:34:23 | 浏览次数: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铜陵红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艺人开发工作人员,乙方负责推荐优质主播艺人入驻公司下属公会。甲方负责考核和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向甲方推荐优质艺人,甲方给予乙方业绩提成。

2、提成计算方法:甲方按照乙方所招聘艺人为甲方赚取第一个月收益的10%支付乙方相应提成费用,此收益仅包括甲方通过艺人佣金分成所获取的收入。

3、提成支付周期:提成支付日期为乙方所招聘艺人入职后次月月底。

4、乙方推荐的艺人所需的专业表演技能由乙方负责培养及训练,乙方为开发艺人所承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所推荐艺人需经甲方审核通过,艺人与甲方签订正式《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后方为审核通过。

5、本合同履行对乙方具有唯一性,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签订类似协议以及提供同等性质的招聘、中介和经纪等服务,一经发现,甲方可以停止支付乙方相应提成。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本协议书一式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铜陵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遇国家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以下为签章页********************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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