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佳苑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
2021-10-12 11:37:14 | 浏览次数:
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活动”指幼儿园组织的全园性的幼儿参加的集会、讲座、参观、游览;
园际间的交流、联谊、比赛或参加人数较多以及涉及幼儿园教学、生活秩序的活动。
1.活动前,活动的组织者或主办者,需将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人数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组织者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活动前,必须园部通过专项会议,明确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
3.活动前,开展全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并在班级中由班主任老师进行全班性的安全教育。
4.活动前,对活动所用环境做好严密的安全检查。
5.活动前,设计好一些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案。
6.活动时,幼儿园各个部门都要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
7.活动时,老师必须对自己所带幼儿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强文明礼仪教育。
8.如果在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事故,严格按照《幼儿园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处理。
9.活动的直接组织者需按要求覆行职责,如活动中出现问题,根据学校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如果造成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将依法行事。
10.活动完毕后,要整理干净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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