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猪种群调控的工作方案_
2021-10-12 11:39:19 | 浏览次数:
XX县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猪种群调控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野猪种群调控,预防、控制野猪对农作物等的危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野猪种群监测。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内野猪分布情况,加强野猪数量监测,特别是野猪活动频繁、种群数量大的重点区域。
二、落实网格化巡护责任。护林员、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巡护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巡护网格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护,确保各重点区域内均有专人巡护。
三、严控野猪种群数量。野猪严重危害群众生活生产的区域,由各场站根据实际情况报送野猪捕猎数量,XX县林业局将组建专业队伍对该区域野猪实施猎捕。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施猎捕活动。
四、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非法销售野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县林业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五、严防非洲猪瘟传播。为预防非洲猪瘟,除科学研究、公众展示展演等特殊情况外,暂停野猪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并逐步退出现有野猪养殖场。各单位要加强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六、严守工作纪律。鉴于野猪是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各单位对野猪猎捕等相关防控工作要严格保密纪律,同时密切关注舆论舆情,避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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