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安全交底_

2021-10-12 11:43:30 | 浏览次数:

津建安-施-3 汽车吊 安全技术交底表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国家会展中心工程一期展馆区 工种 机操 施工部位 桩基工程 交底时间 2019年4月8日 交底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和在作业过程中嬉戏打闹。

3.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5.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
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7.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9.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
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0.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1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2.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3.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4..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15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6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7.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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