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1+,2020年旅游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3311+ 2020年旅游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紧抓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坚持“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以旅游扶贫关联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旅游扶贫技能培训为突破,以旅游扶贫宣传推广为支撑,以健全旅游扶贫模式机制为保障,大力实施旅游产业扶贫开发工程,为乡村振兴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增收提供持续稳定的平台,有效发挥旅游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促进作用。
二、发展目标 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丰富旅游产业产品、共享旅游发展红利。通过参与经营、接待服务、特产出售、土地出租、入股分红等有效途径实现脱贫致富,增强旅游示范带动功能和覆盖率。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乡村旅游规划。按照“旅游+”的发展模式将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作为全县旅游“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系统梳理全县贫困村旅游资源、区域交通、人口规模等情况,明确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思路、途径和举措。支持宜游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及建设方案,完成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储备。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加大重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重点村乡村公路、慢行道、停车场、标识标牌等交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重点村公共服务和商贸物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支持每个重点村至少建成一座A级以上旅游厕所,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条件。
(三)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因地制宜的发展农家客栈、乡村特色酒店、精品农家乐、露营基地、汽车房车营地等乡村旅游项目,打造“玉米粉儿,小米饭儿,山药蛋儿”等传统农家特色餐饮,发掘一系列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特色餐饮系列品牌。开发乡村摄影、徒步慢游、康体养生等新业态产品,鼓励特色产品的宣传、营销及开发,加快推广葡萄、杏扁、杂粮等农特产品包装的应用,实现产品旅游化、品牌化。策划以地域文化为主题、乡土乡情为依托的观赏或体验型节庆赛事活动。推进旅游扶贫村与周边景区的统筹协调,开发景区衍生产品。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支持旅游企业及农业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积极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 企业,支持本地产品直销中心、旅游商品集聚区建设。
(四)创新智慧旅游体系。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扶贫村建设旅游电商平台,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旅游创客等培训项目。组织贫困地区实施“一村一店”、“旅游淘宝村”、“旅游扶贫村+特色馆”等平台建设,依托农村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对旅游扶贫示范村进行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等。
(五)强化旅游人才培养。加强乡村旅游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指导服务、管理经营、实用技能等方面能力。通过乡村旅游专业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人培训计划”等培训资源,以直接提升从业农民的服务水平与技术技能为核心,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六)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制定宣传推介方案,充分利用旅游网站、微信、微博及相关宣传媒介,大力推介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提高在线营销能力。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把乡村旅游景点变成“单位的疗养院”、“学校的实践基地”和“社区的活动中心”,通过“结对子、举办产品对接会、发展营销代理人”等方式,全面拓展市场。有效整合产品链上的乡村旅游资源,联合客源地城市旅行社,开展社区广告植入宣传、产品销售。挖掘贫困村特色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生态养生游等系列“节庆营销”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七)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农家乐联盟、旅游协会、旅游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制定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卫生标准和安全制度,颁布相关行业标准。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导游、导航、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项目。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将重点村旅游综合执法和旅游安全纳入旅游安全监管范围,打造文明、诚信旅游。
(八)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依托“三山一带一路”的全域旅游总体布局,规划整合五堡镇、温泉屯镇、矾山镇、大堡镇、辉耀镇、武家沟镇等区域资源特色,以点连线成面,打造闭合的精品旅游线路。谋划推出民俗民宿游览精品线路,鼓励旅行社开展高端定制旅游产品和服务,将旅游扶贫精品线路纳入全县旅游精品线路的节点重点推介,辐射带动更多的村发展乡村旅游。
(九)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建设旅游扶贫示范区。重点谋划“十二个配套”工程建设:即建设一条乡村旅游景观绿道、一个露营地、一批旅游厕所、一批小微停车场、一个地方特色文化展示馆、一批特色旅游购物就餐等消费场所、一批旅游标志牌、一套环卫设施、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家以上乡村旅游客栈、一支讲解员队伍和一本导游词,着力构建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按照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方向,大力推行“一村一景”、“一村一特色”、“一户一品”的旅游业态,优先支持将xxx,xxx,xxx,xxx,xxx等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特色鲜明、旅游发展基础较好的村庄打造成为旅游示范村。同时,大力支持贫困村参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乡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旅游示范村等创建活动。
(十)加大投入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推动建立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村集体和工商资本等多元投入发展乡村旅游。
四、政策保障 (一)资金优惠政策。将产业扶贫资金对旅游产业予以倾斜,加重对旅游产业的分配力度,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实现效益持续增收。国家、省市扶贫专项资金以及行业部门资金优先对旅游扶贫重点村予以倾斜,对旅游产业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景区、旅游企业、旅游项目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并优先给予补贴。
(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景区景点、涉旅酒店、农家乐等旅游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贫困户就业人数比例达到整体就业人数的30%,即可享受当年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三)土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土地入股“特色小镇”等旅游新业态项目,借助国家打造特色小镇的优惠政策实现土地入股分红。对旅游扶贫重点村的旅游扶贫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在承包农户自愿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优先依法依规办理有偿流转使用农用地手续。
(四)项目优惠政策。鼓励农旅项目提质升级,将现有单一的畜牧养殖项目或农业种植项目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以创建旅游A级景区为目标,创新打造农旅新项目、新业态,有效带动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针对发展较好的产业项目县政府将视情况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旅游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项,确保有步骤、有重点的推动旅游扶贫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有关乡镇要成立旅游扶贫办公室,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为责任人,并配备1名旅游扶贫专干,具体负责旅游扶贫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民政部门要支持成熟的旅游扶贫重点村组建或成立旅游协会、旅游合作社,简化注册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发改、住建、扶农办等相关部门要在易地搬迁、升级改造、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现有主要扶贫模式的基础上,对具有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的贫困村,增加和融入更多文化旅游元素,实现旅游扶贫与现有主渠道扶贫模式的协同促进。
(三)加强督导考核。健全旅游扶贫督导考核机制,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开展动态跟踪监测,全面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两办”督查室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慢、效果差、工作落实不利的部门和乡镇,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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