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

2021-10-12 12:09:22 | 浏览次数:

XX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    中小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聚集的重要场所,容易发生群体性流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卫生、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特制定XX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密切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防控疾病,从而解决学校校医问题,既要保障学校卫生的规范运行,又要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防治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卫生、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高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降低学校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三、选派条件  (一)兼职校医的条件  1.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
  2.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生或护士,且在医疗机构中注册2年以上;
  3.业务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热爱学校卫生工作。  (二)兼职校医选派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和行政村中小学校兼职校医由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选派,城区中小学兼职校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选派。   (三)兼职校医主要职责  从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的兼职校医,主要负责指导该中小学校的卫生疾病防控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兼职校医的选派,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兼职校医信息资料。  2.加强对兼职校医的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卫生防病工作。  3.组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不定期对兼职校医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兼职校医的技术指导。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制定中小学校兼职校医聘用协议(协议书样本详见附件1),根据学校申请与卫生行政部门协商聘用校医事宜。  2.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聘用的兼职校医进行管理。  3.负责协调学校提供兼职校医的工作条件。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兼职校医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对选派兼职校医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兼职校医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传染病暴发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指导学校卫生工作不力的兼职校医提出调整建议。  (三)中小学校  1.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中小学校与选派兼职校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聘用协议,并向聘用的兼职校医颁发聘书。  3.中小学校为兼职校医提供工作条件,包括独立的工作场所、药品及设备等。  4.学校对兼职校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评估并建立奖惩制度。  (四)派出机构  1.选派兼职校医是落实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对中小学校公共卫生职责的有效形式,对成效突出的兼职校医,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及绩效薪酬上,给予适当倾斜。  2.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兼职校医的监督、管理、培训与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  3.派出机构要不定期听取兼职校医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兼职校医负责的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派出机构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参与处置。  5.若兼职校医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或教育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的,派出机构要及时调整得力人员出任兼职校医。  (五)兼职校医  1.按照兼职校医工作制度,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指导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  3.掌握学生常见病(视力不良、龋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的动态情况,提出防治措施,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4.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不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常见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麻疹、伤寒和副伤寒、痢疾)防治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冬春、夏秋季)。  6.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7.按照疫情报告的要求,指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开展疫情报告。  8.兼职校医每周至少到学校开展工作1天。  五、工作要求  (一)各派出机构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在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的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相互配合、狠抓落实,切实把学校配备兼职校医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派出机构及学校的《聘用协议书》要在2019年4月10日前签订完成,同时由各学校报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备案。     附件:XX县中小学校兼职校医聘用协议书     附件     XX县中小学校兼职校医聘用协议书    甲方:XX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中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XX县卫生健康局、XX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2019〕X号)要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序  (一)甲方应为兼职校医提供工作条件,包括独立的工作场所、药品及设备等。  (二)乙方应按照《XX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的要求,选派条件符合的兼职校医。  (三)甲、乙双方应按照《XX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履行好各自的义务。  二、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其他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XX县教育局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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