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类合同廉洁协议书】
技术类合同廉洁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为加强技术类业务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技术类主合同同时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 双方应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和健全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试验等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公开的办公场所洽谈业务,不得在非工作场所洽谈业务;
不得私下单独交易和发生关联交易;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
(四) 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或上级纪委、监委举报。
(五)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不得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也不得向乙方借款私用或高息借款给乙方。
(四)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安排亲友工作。
(六)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回扣,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也不得借款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高息借款。
(四)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不提供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五)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
(六)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中有不履行各自第1—2项义务,甲方人员有索贿、受贿行为,构成违纪的,应对其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乙方违反本协议1—2项义务提供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次。
(二)甲乙双方均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6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属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乙方违反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次。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除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今后作为甲方采购单位的资格。
(四)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追究 (一)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乙方举报甲方违规违纪行为,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
(二)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三)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四)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本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30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如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而发生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说明 (一)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技术类主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
(二)双方保证已全面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人员知悉其所应承担的廉洁责任。
(三)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技术类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技术类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技术类主合同冲突内容,以技术类主合同约定为准。
(四)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至技术类主合同履行期满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应报双方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甲 方 单 位:(盖章) 乙 方 单 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联系人:
监督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