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会关于推进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 市 总 工 会 ** 劳 动 日 报 社 关于推进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的实 施 意 见 户外劳动者是城市环境的维护者、秩序安全的守护者、便利生活的提供者,为城市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工作地点分散,工作环境和条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户外劳动者普遍存在喝水难、热饭难、歇脚难、如厕难等问题。为不断改善户外劳动者等特殊群体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总工会与**劳动日报社共同决定,自2019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设一批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以下简称“爱心驿站”),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职工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拓宽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精准化水平,切实帮助户外劳动者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户外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和谐**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采取“自愿申报,合理布局,统一标识,市总配套,属地管理”的原则,在交通便利、条件较成熟有建设意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金融、保险、通信等社会行业公共服务场所大力推进“爱心驿站”建设,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实现利用两年时间,使“爱心驿站”在市区主干道路网格化全覆盖。
三、建设标准 以环卫工、园林绿化工、市政养护工、出租车司机、交通警察、城管监察、邮递员、快递员、公交司机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城区沿街地段建设“爱心驿站”,重点解决户外劳动者的饮水、就餐、如厕和休息等实际问题。“爱心驿站”建设要做到“五个有”:
1.统一的名称标识。在驿站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市“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铭牌或相应标识的牌匾,便于户外劳动者识别。
2.规范的活动场所。“爱心驿站”的设立充分考虑户外劳动者需求,在本辖区内主要街道、商贸中心、电信营业厅、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金融业单位、环卫所、主干道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车站附近等场所,设立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
也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等多种方式推进,立足已有服务阵地,增设服务功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3.健全的服务设施。“爱心驿站”一般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应急医药箱、充气工具等基本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冰箱、储物柜、沙发、电视机等物品,以及手机充电设备、书籍、报刊等阅读刊物等。
4.完善的服务功能。整合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职工书屋、爱心母婴室等服务功能。通过在“爱心驿站”发放宣传手册,让户外劳动者知晓工会提供的劳动争议维权、劳动法律知识普及培训、饮食健康讲座、读书交流、心理辅导等综合服务,让户外劳动者享受到多元化服务。并结合实际,通过不断加载服务功能,使“爱心驿站”成为关爱户外劳动者的综合服务平台。
5.健全的工作制度。建立“爱心驿站”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爱心驿站”持续发挥服务功能;
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掌握驿站使用维护情况,确保内部设施设备完好;
建立志愿者队伍服务制度,定期到“爱心驿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身心健康和特殊权益服务。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营造关爱户外劳动者的氛围,征集“爱心驿站”站点。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的“爱心驿站”站点统一汇总报市总工会。
2.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市总工会对申报的“爱心驿站”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站点进行统一标识,登记编号,结合各站点实际情况,由市总工会出资,配备饮水设备、爱心座椅、手机充电器、急救药箱等比较齐全的便民惠民等富含人文关怀的服务设施。各单位进行各自“爱心驿站”的日常管理,做到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市总工会定期抽查使用情况。
3.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市总工会对“爱心驿站”进行走访了解,随时掌握情况,2020年下半年总结经验。对服务周到、设施完备、环境整洁的“爱心驿站”,市总工会进行表彰,站点的建设情况将作为县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和工会系统评优、评先中的加分项。
五、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爱心驿站”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爱心驿站”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贸金融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管理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单位工会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积极为爱心驿站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对“爱心驿站”建设的组织领导。
2.强化建设重点。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管理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单位工会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社会支持,协调沿街、沿线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爱心人士无偿援助场地,建设“爱心驿站”。
3.强化资金保障。市县总工会要有专项预算资金用于“爱心驿站”建设,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管理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单位工会要把“爱心驿站”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爱心驿站”捐款捐物。
4.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书籍、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和宣传手册等形式,持续叫响“爱心驿站”品牌,让广大户外劳动者知晓了解“爱心驿站”,就近就便享受服务。积极宣传“爱心驿站”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更多社会支持,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社会风尚。
附件:1.建立“爱心驿站”申请表 2.建立“爱心驿站”承诺书 3.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建立“爱心驿站”申请表 申报单位 所属行业 挂牌单位 详细地址 使用面积(㎡) 运营模式 共建() 自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规 划方案 所属单位 工会意见 市总工 会意见 附件2:
建立“爱心驿站”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参加由**市总工会和**劳动日报联合发起组织的关爱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活动,愿意在本单位内适宜场所建立“爱心驿站”,无偿为有需求的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就餐、如厕和休息等服务,自觉遵守“爱心驿站”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愿意主动接受工会组织的管理、指导和社会的监督,确保“爱心驿站”持续、安全、有序运行。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地 址: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附件3:
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 **市总工会副县调研员 成 员:** **市财贸金融工会主席 **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 **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 **市总工会保护部部长 ** **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 **市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 **市工建交农林水工会主席 **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贸金融工会,承担“爱心驿站”建设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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