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XX县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部门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切实做好扬尘污染治理,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空气质量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市《2019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确定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责、持续发力,坚决整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我县区域空气质量。
二、整治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对城区及周边区域(3公里)范围内各类建筑、道路、拆迁、绿化、水利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渣土场、裸露地面、城乡结合部道路以及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开展全面整治。着力源头控制,开展建筑工地、拆迁作业、裸露地面、垃圾渣土清运、国省县干线公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城市道路保洁和病路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扬尘整治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对在建受监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未备案建筑工地,由乡镇牵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责任单位:住建局 相关乡镇 (二)开展拆迁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所有拆迁工地在施工前,必须按照“拆迁与喷雾降尘同步”“拆迁与渣土运输降尘同步”“拆迁与渣土平整覆盖降尘同步”的“三同步”原则,制定扬尘控制措施和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拆迁现场要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悬挂扬尘治理措施牌。对暂时不能清运的拆迁垃圾必须全部进行绿网覆盖,并采取常态化洒水抑尘。拆迁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巡查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住建局 相关乡镇 (三)开展绿化工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绿化施工工地管理。所有在建的绿化施工工地及中标单位全部按照环保施工要求,签订绿化环保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土方沿路抛洒和私设乱堆垃圾等情况,施工现场做到随走随清,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加大绿化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不符合防治施工要求的工地将予以停止施工并责令整改。对大量的未施工绿化区域进行防尘砂层覆盖,尽量减少裸露地面。要加强城区绿化内的卫生保洁与死角清理工作,确保绿化区域内卫生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园林局 (四)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禁止运输车辆在早7时至晚8时(夏季10时)进入城区,对在限制时段驶入城区的运输车辆,从重处罚。加强对城区机动车管理。严禁轮胎带泥的机动车驶入城区,在驶入城区主要道路设置检查监管点,并设立警示牌,防止带泥机动车驶入城区,对违规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罚。运输车辆上路前要按要求进行喷洒抑尘剂并蓬布覆盖后才能上路,对遮盖不严沿路抛撒或带泥土上路车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将曙光路、顺城路、柳根路等道路设为渣土运输车辆禁行路段,并设立渣土运输车辆禁行标志。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五)开展城乡结合部道路专项整治行动。对建城区XX环、XX环、XX大道、XX大道、XX环、XX国道(城区入口处至XX村段)、XX线(XX村至XX村段)、XX路(XX至XX村高铁桥段)、XX线(XX区至XX村东段)、XX线(城区至XX高速桥段)以及与其贯通的乡村小道等道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扬尘污染严重的土路和破损严重的道路。清扫保洁应采取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洁措施,城区周边路段、过村镇路段、交通复杂路段以机械清扫为主,必要地段进行洒水,消除公路扬尘;
加强扬尘污染源头治理,实行“谁连接、谁硬化、谁维护”。过村镇路段实施“两硬化、四隔离、一畅通”,即:门前硬化、出入口硬化,路店隔离、路市隔离、路企隔离、路校隔离,硬化隔离实行“谁经营、谁受益、谁维护谁硬化”。加强日常清扫保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大幅降低道路扬尘,确保公路常态化清洁畅通,道路两侧无裸露。
责任单位:交运局 公路段 环卫局 相关乡镇 (六)开展城区市政道路保洁专项整治行动。扩大城区道路机扫、冲洗面积,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率,保持城区曙光路、顺城路、柳根路、康宁街、东外环、西外环、南外环等道路主干道、春蕾路等次干道每天早6:30-11:30洒水两次、湿扫两次,下午14:00-18:30,洒水两次,湿扫一次,重污染天气加强洒水作业。其它可实施机械化作业的道路每天干扫作业一次,确保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3%以上。
责任单位:环卫局 (七)开展工业企业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工业企业的所有散状物料堆场全部密闭,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山西耀光煤电有限公司的灰场、渣场要采取碾压、覆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不整治和整治不力的要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八)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证照齐全规范经营,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按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等污染。确保回收废旧物资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卫生。
责任单位:工信局 (九)开展过境河道、干渠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惠济河、柳根河、管沟河等河流城区及周边区域段和干渠日常管理,杜绝向河道、干渠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等扬尘污染物,保持河道、干渠畅通、整洁。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保洁,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
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
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
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责任单位:水利局 住建局 (十)开展不利气象条件下应急整治行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测,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时,停止所有拆迁、渣土清运及土石方作业,现场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城区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道路停止人工清扫作业,并开展不间断路面清洗工作,有效遏制扬尘。
责任单位:XX生态环境局分局 住建局 交运局 气象局 环卫局 公路段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为“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8月1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步骤分阶段认真抓好落实。对所属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逐项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在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工作复查,防止反弹,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大气质量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污染百日攻坚行动,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主要负责制定县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调度、日常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责任单位要就“百日攻坚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确保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限期完成。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预警调度。
1.晋中生态环境局XX分局在预测有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预警建议,由办公室启动协调调度工作。
2.气象局在预测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预警建议,由办公室启动协调调度工作。
3.相关乡镇和各街道办利用社会管理网格对城区扬尘污染实施日常监督,发现扬尘污染问题报办公室建立台账后,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4.各相关责任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停止所有拆迁、渣土清运及土石方作业,现场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城区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道路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扬尘。
(四)强化监督问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及时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拍摄,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坚决曝光,对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明显的要积极弘扬、树立典型。要鼓励公众通过“12369”热线对扬尘污染行为进行举报,自觉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县督察组将根据各单位分工情况开展督察工作,对进度滞后的,通报预警,对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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