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道路运输联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1-10-17 10:50:48 | 浏览次数:

XX街道道路运输联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为切实规范我街道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集合我街道实际情况,为做到工作无缝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街道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依法取缔客运站、医院、学校、商贸场所等人员密集地非法营运车辆的聚集点和两轮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的待客点,依法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公开曝光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人员,确保全街道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车辆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明显改善、井然有序、持续稳定,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街道办事处负总责,对“打非治违”再动员、再部署,坚决打赢“打非治违”攻坚战。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领域道路运输市场有序、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牵头单位要担当履责、主动作为,具体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形成合力。

(三)企业参与,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坚持企业与行业整体联动,街道与村(社区)联动,村(社区)与村(社区)联动,形成全街道“打非治违”整体一盘棋。坚持公开透明执法,定期通报“打非治违”工作进展。

(四)紧盯目标,常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逐步实现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有序。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持治理机制常态化、队伍常态化,持之以恒,防止非法营运蔓延升级。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
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
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非法营运车辆、非法售票点“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
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
五是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其他经营的人员;
六是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小轿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站外揽客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驾驶员培训的车辆,违规经营的出租车。

(三)重点区域。街道主要交通枢纽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汽车站、高铁站、学校、医院、商贸场所等区域。

(四)重点行业。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客货场站等。

四、工作步骤 “打非治违”行动从2019年7月15日开始,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在集中整治后转入常态化执法工作。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25日) 1.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全街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XX街道交管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派出所。

2.开展摸底调查。深入开展调研、调查、摸底,做到“六个摸清”,为“打非治违”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一是摸清街道非法营运现状、参与人员、涉黑团伙以及“吃黑、养黑、护黑”涉嫌违法犯罪等基本情况;
二是摸清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情况;
三是摸清机动车驾驶培训、违规培训情况;
四是摸清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情况;
五是摸清非法组客点,站外上客聚集点及违规经营客车数据。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派出所、XX街道残联、XX街道交管办。

3.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参照街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整治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强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网约车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非法营运经营,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正面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XX街道党政办、社事办、交管办、各村(社区)、XX派出所。

5.开展专题教育训诫。一是对有组织非法营运嫌疑的代表或牵头人进行教育训诫;
二是对非法组客运输的“票串串”进行教育训诫;
三是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经营者进行教育训诫;
四是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者进行教育训诫。

牵头单位:XX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街道交管办。

6.引导涉残车辆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全面审查残疾人的残疾证,严格残疾证件管理,教育残疾人不得从事非法营运;
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尽最大努力帮扶残疾人就业,帮扶救助退出非法营运的特殊困难人员;
配合研究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XX街道残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街道民政办、交管办、XX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第二阶段:全面集中打击阶段(2019年7月25日—2020年7月24日) 1.从严实施打击。要大力配合联合执法机构,对非法营运突出的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重点时间、采取定点与流动、错时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扣处理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相关人员,对多次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和站外揽客经营等行为进行打击。

2.严肃案件查处。发现违法行为后,要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事实认定,将查扣的车辆信息和违法行为当事人信息立即录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公安交管和交通运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严格依法处罚。配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营运经营者,按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理;
对机动车非法驾驶培训,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处理;
对机动车非法维修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处理;
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及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处理;
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处理;
对非法营运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以及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阻碍执法、妨害公务、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工作秩序、冲关拒绝接受检查的,由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坚决依法处理。

(三)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7月24日后常态化执法) 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打击成果,总结打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起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机关各部门联合行动,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营运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履职尽责。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XX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街道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街道交管办,由交管办副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对应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会商、研判非法营运现状,实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常态化。

(三)严格依法行政。参与非法营运打击工作的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到纪律严明、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防止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事件。

(四)确保安全稳定。相关单位要按照维稳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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