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部委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理合同》,熟悉、掌握、运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合同条款,对管辖范围内施工单位的一切工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检查;
主持业主办(总监办)的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总建设,配合上级和业主办(总监办)对施工单位进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编制总办监理计划、监理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文件。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发现偏离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偏。
五、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重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并向总监办报告。
七、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各种监理指令;
对不可避免地发生的索赔、工期延误、工程变更等合同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施工安排,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对重要及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后,及时上报总监办。
八、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工作;
组织或参与上级领导、质量监督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九、对施工单位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
检查、指导、监督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验收已经完成合格的剩余工程。
十、审查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办(总监办)审批。
十一、完成上级和业主办(总监办)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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