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2019年精准脱贫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县统计局2019年精准脱贫 攻坚工作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胡春华副总理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部署,增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心和必胜信心,狠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任务。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隆扶领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责任落实(标准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1.组织领导(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以及县委政府有关脱贫攻坚文件,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并及时成立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机关股室和局直属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实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专题学习(标准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2019年,县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贯穿于整改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据统计,局党组前后组织专题学习10次,其中局党组集中学习7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3次。
3.帮扶责任落实(标准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一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到定点帮扶村开展工作调研和工作指导3次以上。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到挂点村开展“七一”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4名困难老党员,发放慰问金800元。三是局党组通过深入挂点村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拨付10000元工作经费给宝塔村购置2台电脑用于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各种资料,有效提高村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效率。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我局主动与城厢镇政府和宝塔村做好工作对接,并及时选派第一书记到宝塔村开展工作。五是局党组把脱贫攻坚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把干部教育工作作为从严治党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据统计,2019年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并融入到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全部内容,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意识”,统一了思想认识,提升干部职工帮扶能力。
二、政策落实(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4.专题研究(标准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2019年,局党组早研究早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计划、方案、措施等方面,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提供保障。据统计,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会议达5次以上。
5.制定方案(标准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一是为做好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工作,我局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和南宁调查队指导下,严格执行住户调查工作方案,规范调查流程,依法开展住户调查记账工作,狠抓记账户记账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加强对住户调查基础数据的监测、评估、分析工作,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真实反映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助力我县如期脱贫摘帽。
三、工作落实(标准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6.帮扶工作落实(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一是局党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县统计局2019年度脱贫攻坚帮扶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组织保障、考核制度等八个方面,确保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圆满完成。二是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扶贫工作信息员工作职责。三是针对我局年度有到期退休人员,及时安排帮扶干部接替开展帮扶工作,并向县委组织部和帮扶所在乡镇报备请示工作,完善帮扶干部一帮一联花名册,确保全局帮扶工作不脱节和有序性。
7.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局党组积极组织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并着重围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形成《2019年前三季度农村点住户调查情况》《**县2019年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同时牵头组织召开我县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针对90户农村点记账户家庭成员收支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做到精准施策,精准指导,住户记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问题整改(标准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8.中央巡视(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一是针对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局党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干部职工动员会,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工作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问题反馈整改工作,着重围绕我局2019年度脱贫攻坚“三个清单”(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落实整改。
9.国家考核(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年会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和《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县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举的问题清单,对标对表,认真逐项对照梳理,形成本部门问题整改清单,并逐项加以落实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开展脱贫摘帽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开展落实脱贫摘帽任务主体责任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脱贫攻坚战必胜信心,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五、工作成效(标准分值40分,自评得分40分) 10.帮扶成效(标准分值40分,自评得分40分) 一是“一帮一联”和“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扎实。2019年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没有受到县乡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二是政策宣传到位,政策奖补到位。我局加强对特色种养业扶贫奖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年度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转移就业脱贫等政策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经过县统计局全体帮扶干部的努力工作,并帮助贫困户积极申报就业补贴,确保国家各种扶贫脱贫政策落实到实处,贫困户实现增收。三是开展党建帮扶,结对共建有成效。2019年,我局累计支持挂点村帮扶工作经费30000元(其中浪湾村20000元,宝塔村10000元)。四是思想认识统一,贫困户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局党组在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注重提高帮扶干部对扶贫政策熟悉度,不断提升帮扶水平,并加强对帮扶贫困户扶志和扶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帮扶工作满意度。五是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2019年度我局所在挂点的联系村和帮扶村的帮扶贫困户均能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和有安全饮用水标准脱贫标准,所帮扶的退出户、脱贫户和一般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得到巩固和提升,因此,我局的帮扶工作也得到村委和帮扶贫困户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11.行业扶贫成效(标准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一是据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71元,同比增长9.9%,增幅比全国高0.7个百分点,比全区和全市高0.1个百分点。二是2019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报初步基础数据同比增长23.6%(年度具体数据核定由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评估核定反馈)。
**县统计局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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