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箱”使用管理办法]
2021-10-17 11:34:08 | 浏览次数:
“信访举报箱”使用管理办法 为切实保障信访渠道畅通有效,进一步规范公司“信访举报箱”的使用管理,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纪检监察室对“信访举报箱”负有监管、使用和信访件统计上报的职责,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是“信访举报箱”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信访举报箱”的摆放,既要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又要利于安全监督。各单位举报箱的钥匙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妥善保管,如发现举报箱损毁或被盗等情况时,要及时纪检监察室报告。
第三条、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各单位“信访举报箱”开箱查看,将提取的投诉、举报信访件于当时统一编号登记,开箱查看时须两人以上,同时做好开箱记录。
第四条、严肃保密纪律,各单位不得擅自开取“信访举报箱”查看信访举报件。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促使群众掌握和熟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及“信访举报箱”的管理、使用情况,增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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