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调研工作报告】

2021-10-18 12:00:44 | 浏览次数:

乡镇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调研工作报告   县民政局:
  为加强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无序殡葬、浪费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工作的函》彝民函[XX]33号文件要求,为能更好地为我乡下步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结合XX乡实际,现将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彝良县东北部,东与柳溪乡毗邻,南邻镇雄县杉树乡,西接小草坝乡,北与牛街镇接壤,乡政府驻地在XX村街上。距县城51.8公里, 全乡国土总面积150.28平方公里,辖XX、放牛、大溪、红岩、镇河、鱼井、石笋7个村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XX年底全乡总户数有 5604户21824人,其中农业人口11108人,全乡总耕地面积2.52万亩,人均耕地1.2亩。其中林地12.9万亩,森林覆盖率53%。境内沟壑纵横、气候恶劣、常年多雾,四季阴雨连绵。全乡耕地面积受洪涝、工程性缺水、土壤贫脊等因素限制,在加上私人乱埋乱葬浪费了土地资源,全乡农民收入得不到增加,农业效益得不到提高,是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之一。

  二、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风俗民情及没有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没有相关的地方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约束,截止目前全乡各地都是无序乱埋乱葬,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因无序殡葬,每年清明上坟时森林火灾发生率增加。

  从我乡农村墓葬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无序殡葬严重侵占农村耕地。按XX年度乡内实际死亡166人作为常数值计算,死亡率是4.7‰,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每人6平方米计算,全乡境内每年用于殡葬的耕地约为1.49亩。特别是近年来,受殡葬攀比风气的影响,一些经济相对富裕家庭,不惜重金购买风水墓地,随意占用耕地建设大型墓地,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致使粮田面积大量隐性流失。

  2. 无序殡葬极大地增加了全乡各项建设。据调查,全乡现共建坟墓13500多个,加上无人祭奠的遗地墓2800多个,总计约16300多个,按每穴墓地占0.5分地计算,共占用耕地约800余亩。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致使部分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项目建设单位的大量精力用在了协商迁坟上,由于部分坟主还漫天要价,造成了工程的延期、经济的损失,直接影响项目建设,严重阻碍了全乡经济发展。

  二、推进农村公墓建设切实可行   1. 集中土葬既符合上级要求,节约大量土地资源,又符合当前实际要求。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及市、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要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节约殡葬土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事,推行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主的集中土葬区建设,既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又适应了乡发展的需求,也可有效解决逝者殡葬的问题。

  2.在乡内具有适宜集中殡葬的荒坡瘠地。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及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不得在“三道两区”和其他有碍观瞻的地方建设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适宜集中殡葬的地方可随处找寻。

  三、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没有相应的政策规章。在当地没有专门的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对无序乱葬等问题的制约,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致使村民对无序乱葬而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没有此方面的意思意识。

  二是资金薄弱及农村风俗。乡级经济十分薄弱,农村公墓又是建在荒山脊地,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甚至持有反对现象。对于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解决安葬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更有甚者持反对现象。主要受地方风俗及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认为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地或柴山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或者说找一个风水好的地方,会子孙发达等。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这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困难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2、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村民的无序乱埋乱葬进行约束。

  3、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4、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
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
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
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
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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