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规章制度|
家庭生活规章制度 总则 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温馨的家庭气氛,和睦的夫妻关系,培养家庭成员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并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方针,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双方义务 一、 遵守基督徒幸福婚姻十诫。
1、 除了你的配偶,不可有别的情人。
2、 不可把配偶偶像化。
3、 不可压制和歧视你的配偶。
4、 当纪念你们结婚的日子和配偶的生日,予以庆贺。
5、 当孝敬父母、教育子女。
6、 不可没有只属于两个人的时间。
7、 不可不学习欣赏对方。
8、 不可因吵架而互相赌气。
9、 不可没有一起读经祈祷。
10、不可没有一起上教堂做礼拜。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社会公德,维护家庭团结稳定、和谐统一,互相尊重、支持、鼓励、鞭策、保护对方的义务。
三、对衣食住用行应尽的义务。
1、所需衣物各方自行出资购买,对方可提出参考意见,但不可强迫购买方完全按自己意思执行。
2、所穿衣物轮流洗衣机洗,有特殊情况可视情况而更改。
3、双方不在一起时,吃饭、零花钱等费用每人每月向公共账户支取400元,;
到外聚餐时从公共账户出,每月不超过200元。
4、双方都在家时,饭菜轮流做(包括刷锅刷碗),每人一餐,做饭时,另一方不得在一旁指手画脚。单方在家时,饭菜自行解决,所有劳动不得给另一方积攒、叠加。
5、住房水、电、物业费按实际发生额六四分成,男方承担60%,女方承担40%,其他费用如购买家具家电手机等需要向对方申请,向公共账户预计,每月从零用钱中定额扣取。
6、对住房每周进行两次大扫除,周三女方,周六共同小扫除,每月一大扫除。双方互相监督,对打扫不自觉、不彻底者,另一方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但提出时语言要温和,不可高声叫嚷,对方要自觉改正。任何一方一周以上不在家时,另一方自行打扫,所有劳动不得给对方积攒、叠加。
7、由女方理财,每月定期存款500元。有条件情况下购买基金,但双方必须彼此向神祷告,彼此信任。
四、对言行举止的要求。
言行举止要文明,不打人、不骂人、不说脏话,说话声音要温和,忌高声喧哗、大声叫嚷,日常生活勤俭节约,处理好邻里及亲朋好友的关系,一旦争吵立马喊挺,回归到上帝的爱里面去。
五、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1、培养、教育子女,为子女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成长环境,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子女做好榜样。
2、双方必须拿出不低于自己收入的1/2作为孩子成长的储备资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满足子女正常生活所需,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启动储备资金。
3、对待子女要严格管教,不得娇生惯养,放任自流。
六、对双方父母应尽的义务。
1、尊敬、孝顺双方父母,为双方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待双方父母态度要和蔼,要宽容大度,容忍其生活中的小错误,不得对其蛮横无理,大声叫嚷、冷眼以对。
2、双方父母55周岁后,必须每月为其提供不低于500元的生活保障金。
3、任何一方父母生病时,双方都应悉心照顾,尽心治疗。
4、每月必须向双方父母打电话不少于4次。
七、债权债务划分 1、2012年5月1日前的债务,双方六四分成,男方承担60%,女方承担40%。
2、2012年5月1日后的债务,由受益者自行承担;
双方共同受益时,双方六四分成,男方承担60%,女方承担40%。
第二章 双方权利 一、监督对方执行本制度的权利。
如一方违反本制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加以双倍处罚,直到处罚执行完毕,另一方才开始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自觉改正。如一方因特殊情况自愿替另一方履行义务,事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享有、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
三、对另一方花费有知情权及监督权。
四、对对方及所有家庭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本规章制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实施,双方应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如有纠纷,双方应互相谦让、协商解决,并作为该制度的补充内容予以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基督徒幸福婚姻十诫 摘自:陈逸鲁牧师 幸福婚姻十诫 当年耶和华神通过摩西向以色列颁布十条诫命,参考和模仿这一格式,我们可按婚姻生活成败的经验列出幸福婚姻“十诫“,供参考。
第一诫:除了你的配偶,不可有别的情人。
第二诫:不可把配偶偶像化。
第三诫:不可压制和歧视你的配偶。
第四诫:当纪念你们结婚的日子和配偶的生日,予以庆贺。
第五诫:当孝敬父母、教育子女。
第六诫:不可没有只属于两个人的时间。
第七诫:不可不学习欣赏对方。
第八诫:不可因吵架而互相赌气。
第九诫:不可没有一起读经祈祷。
第十诫:不可没有一起上教堂做礼拜。
第一诫:一夫一妻制是圣经的教导,多夫多妻必带来苦难。一个人一旦结婚,只能钟情于配偶。
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这不是说,我们不能有女朋友或男朋友,也不是说,我们不可与异性交往,而是重点在交往接触是否有淫念。与异性交往只要没有淫念,就属健康,只要没有移情别恋,就应该接纳。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理解和接纳。
第二诫:为爱情而不爱耶稣,这是不对的。沉迷于爱情和幸福的婚姻,甚至将其偶像化,这都是错误之举。人间情爱,毕竟有其限度,幸福婚姻,可以给人带来幸福,但不能因此而偶像化。抛妻弃儿,故然天理难容,但耶稣也教导,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门徒要为他割下所爱,暂时放下妻儿,因为神才是应排第一位,而爱情不能代替神的地位,要让位于神。
第三诫:圣经说:妻子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夫妻是平等的、生命是共融的,因此,不存在谁支配谁的问题。有人误认为“丈夫是妻子的头“这句话是叫妻子完全顺服丈夫,任其支配,这实际上是封建思想在作祟。在爱里是没有支配这种可能的。
因此,一个人不能压制其配偶,不能视对方是自己的财产或工具,更不能因地位、相貌、能力而歧视他(她)。带有压制和歧视的婚姻,均是基督徒要反对的。
第四诫:我们基督徒坚决反对婚外情,主张发展婚内情。如何使婚姻更加幸福和谐,生活更加浪漫多姿,方法有许多。庆贺结婚周年和配偶生日是通常的方法之一。
女人很重感情,三句甜言蜜语令其倾心倾泪,结婚周年和生日送朵鲜花或什幺礼物,会令其满足得掉泪。虽然这只是小意思,但重要的是那颗心和那份情。我们基督徒做人很实在,有时不懂得运用一点浪漫的表达。作为都市基督徒,不妨来表现一下。我敢担保,这会使你们的婚姻生活增色添彩! 第五诫:孝敬父母是带应许的诫命,一个人不孝敬父母,等于教他的儿女以后不用孝敬自己,造成恶性循环。教养儿女,更是责无旁贷,这一点人人皆知,无需多说。
第六诫:夫妻感情是需要培养的,因此,需要时间交谈。其实,夫妻仍然需要谈情说爱。一旦感情冷淡、隔膜、即是婚姻的危机。我们中国人有时不太擅于感情的表达,尤其农村人喜欢到外面与同性聊天,而不愿留在家与妻子说话,这是不对的。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婚姻是有名有实的婚姻,因此,夫妻要拿出时间来,多些时间交流感情、思想,谈情说爱。
第七诫:和谐的生活,需要互相欣赏。神造万物各从其类,神造万人各有其型。你有型、我有型,人人各有其相貌、性格和优缺点。世上无完人,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懂得欣赏对方,对方就是一口有活泉的井(箴5∶15),神会藉着他(她)给你送来祝福。
神给各人的恩赐不同,有人拥有玫瑰般的美丽,有人则享有她的芬芳。懂得欣赏人家优点的人,鲜花常开,芬芳四溢。
第八诫:夫妻吵架为正常,尤其是初婚之时,这是两个人互相适应的时期,正像新车要经过一个磨合期一样。
即使结婚多年,吵架有时也会有。不管如何,切莫遇到吵架或伤心时就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或草率提出离婚,也不能将一些小矛盾深藏于心,互相赌气,进行冷战。
主耶稣说:生气不能到日落,意思是不要赌 气,要饶恕和谅解。夫妻之间,婚都结了,心也给了,还有什幺可赌气的呢?冷战只能加重伤痕给魔鬼留地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一方主动提出和解,或饶恕、或悔改,以真情打动对方的心。吵架,有时也是显出真诚的机会,所以,有人说,夫妻小吵,情愈笃深。其实,这不是吵架的好处,而是真情的结果。不管怎幺说,吵架总是不好的,但也是难免的,因此,要善于处理这个问题。
第九诫:夫妻谈情说爱,过满足的夫妻生活是好的,但这还不够,夫妻一同过灵性的生活,一起在属灵上成长,会使婚姻更加美满和幸福,因为有了耶稣,迦拿婚筵才能有意外的完美和精彩。一桩婚姻、一个家庭,能够请主耶稣介入,一定有意想不到的完满。
一同读经祈祷能够加深感情和生命的契合,也能够一同领受丰富婚姻和生命的内容,也可以一同化解彼此的误会和分担生活的重担,将心融成一个,婚姻达到完美。
第十诫:研究表明,夫妻成双成对一同上礼拜堂敬拜神,是婚姻稳固、美满的重要表现和根据。因为爱神必导致爱人,也使人谦卑,能够彼此接纳。信仰上的相同,是婚姻的粘合剂,因为灵性上的合一是生命合一的基础,生命的合一则是婚姻完满之所在。金钱、地位、美貌可能对婚姻有影响,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正确的信仰。
神在婚姻上给人的礼物是一百份,可惜许多人拿了五份就走了。我们要把失去的95份拿回来。婚姻爱情就像月亮,不是愈来愈圆满就是愈来愈缺(小),你选择了哪一种呢? 信奉独一真神,带给我们完全的福气,其中包括婚姻上的福气。今日世界的问题,源于人性和家庭的问题。婚姻和家庭越来越显出其重要性,我们基督徒的婚姻和家庭,应成为时代的好见证。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基督徒的幸福婚姻生活。如果你想拥有幸福的婚姻生活,那么,你必须记住这“ 基督徒幸福婚姻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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