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切实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真正做好勤俭办学,有效合理地使用好教育经费,使其财尽其用。依据上级政策,结合本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 1.幼儿园物品(教育教学生活、办公物品及教学用品、图书、设备等)采购,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制度。
2.物品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申请人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物品采购请购单,按采购物品的实际情况,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采购。
3.物品采购流程:(1)各部门(或个人)提出采购要求并填写物品请购单;
(2)物品请购单由主管领导签字;
(3)将物品请购单交后勤园长审批;
(4)将物品请购单提交园长(或园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同意后交后勤采购。
4.物品采购原则:(1)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额数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由后勤就近采购;
(2)凡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由后勤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的若干商家进行对比后,选出最佳供应商进行采购;
(3)对于一些专业性强或选择性较灵活的物品的采购,应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后勤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二、验收 所有采购回来的物品均需先验收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如实核对所购物品的种类、数量,登计造册后入库。仓库管理员要在其购物发票上签收。
三、报销 所有采购物品经费,都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字和仓库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签名后,才能报领导签字同意报销。
四、入库与领取 所有入库物品,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性质分别列入固定资产,易耗品帐簿。要定期清点库存物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常用物品,一律由后勤负责发放。
五、凡是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物品一律进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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