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报告】 年度工作报告
**市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报告 市扶贫办:
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驻村帮扶工作 (一)基本情况。
磨盘山村是省级贫困村,幅员面积11.9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326公顷, 4个自然屯。现有农户330户,人口123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51户,贫困人口56人。包保帮扶工作以来,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已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50万元,积极帮助贫困村发展蔬菜种植、芦笋种植、光伏发电等脱贫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产业带动、大病救治、低保兜底措施,目前已实现脱贫44户,46人,未脱贫7户,10人,2017年通过贫困村脱贫验收。
(二)包保帮扶工作情况。
1.继续发展好蔬菜种植项目。包保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磨盘山村建设完成了49栋蔬菜和芦笋大棚。2018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园区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联系福安街道修复并完善了园区内排水边沟,对园内道路进行修缮,对两栋有涝洼的大棚拉土填铺并整平,对个别有破损弯曲的大棚骨架进行了更换。同时,为解决磨盘山村园区菜农卖菜摊位难问题,协调磐石有关部门,在磐石市河南早市无偿提供园区菜农39个摊位及价值440元的货架,预计给菜农带来8万余元收益。
2.继续发展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在磨盘山村部建设62.8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7月项目竣工并网发电。2018年,重点帮助磨盘山村加强了项目收益管理,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按照“八有”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今年磨盘山村修建了后牌楼屯和小椅山屯水泥巷路。为解决资金问题,今年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克服困难,积极筹措,分别计划投入20万元和80万元,预计帮扶资金年底前到位。该项目建成后受益129户431人。
4.开展包保帮扶工作情况。市级包保领导对磨盘山村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率市民政局、**银行**分行有关负责同志,到磨盘山村帮扶座谈,指导贫困村脱贫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帮扶资金瓶颈。年初以来,结合走访慰问、推进项目建设、作风大整顿等工作,市民政局、**银行**分行主要领导分别2次、分管领导先后3次深入磨盘山村实地调研,研究推进包保帮扶工作。结合磨盘山村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包保帮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与包保帮扶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谋划脱贫项目,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
5.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坚持以党建工作促脱贫攻坚。今年协调福安街道为磨盘山村选优配强了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扎实推进“五好一满意”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养和发展党员1名,培养致富带头人1人。此外,第一书记还组织粉刷了村部、帮助购置党员活动室办公桌椅、办事大厅档案柜、沙发、报刊架和打印复印一体机,切实改善了村部的办公条件。二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春节前,市级包保领导带队,为贫困户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
8月份,市民政局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帮扶干部,对陈云龙等3户2018年危房改造、子女考上大学的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共送去慰问金共4000元;
三是计划1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健康义诊活动,为贫困户免费发放药品,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向贫困户宣讲脱贫攻坚政策,鼓励贫困户进一步树立脱贫信心;
四是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精心选派干部,共同组建了驻村工作队,其中市民政局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银行**分行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名,进一步加强了驻村帮扶工作力量;
五是第一书记产品代言,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代言品牌效应,帮助宣传推销磨盘山村大米和蔬菜。通过《江城日报》、江城党建微信公众号、**乌拉圈和新时代e支部等渠道进行宣传,拓展代言产品影响力;
通过参加**市第一书记代言产品暨帮扶成果展、磐石市第二届金秋丰收节暨扶贫成果展示会及代言产品进社区等活动,代言产品销售额达到19.7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问题。在帮助村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上办法不多,磨盘山村贫困户平均年龄大,多数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不能直接参与脱贫产业项目,个别贫困户还存在靠低保救助生活,不愿主动脱贫的思想,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和勤劳致富积极性。
2.对策建议。一是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加大扶贫工作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
二是积极选树脱贫典型,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
三是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加强联系和关心为主,通过农村低保等民政救助方式,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将深入总结2018年扶贫工作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相结合,努力推动脱贫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1.发挥好部门优势。通过整合可用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渠道,加大对定点扶贫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动员和鼓励市管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我要脱贫自主意识,使输血变为造血。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2.积极打造可持续发展产业链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将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打造可持续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传统农业转型,打好生态牌,帮助村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带动,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
3.强化结对包保机制建设。落实帮扶包保责任,继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与包保帮扶的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适时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定期组织包保责任人深入贫困村开展“送医送药”“访贫问暖”活动,在增进为民情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继续开展扶贫日活动。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引导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帮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抓党建不断凝聚干群关系,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持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 社会组织是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市民政局下发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倡议书》,号召市级社会组织凝聚共识,助力脱贫攻坚、拓展思路,增加服务渠道、严守法规,规范管理制度。
《倡议书》下发以来,各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参与到我市扶贫攻坚工作中来。配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做好“统一战线助力百村振兴行动”,**市小微企业商会与龙潭区江密峰镇夹信子村困难户刘善荣、昌邑区沿江街道学生小丁结成帮扶对子,对**市红霞托老所进行扶贫慰问,为贫困户送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值3000多元;
**市工商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三兴村等贫困村开展家政服务、电焊工培训班,帮助村民实现就业;
**市河南街商会会长莫英志带领医药专家到甘肃考察中草药种植项目,拟引进先进种植技术在我市推广;
**市装饰装潢协会常务副会长滕彬带领桦甸市友谊村村班子赴甘肃珉县和宕昌县考察中草药种植项目,计划于2019年在友谊村试验种植;
**市慈善总会、**市广播电视台《直播江城》栏目组在世纪广场开展了捐资助活动。此次活动中通过商户商品义卖,共为我市贫困学子捐资14200元,善款将用于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市朝鲜族妇女协会与**市回族小学建立“结对帮扶 送温暖”关系,组织协会干部和会员代表带着全体会员的母爱之心,为结对学生送上每人500元生活补贴款、生活必需品、书记、民族特色糕点等,2018年已举办扶贫活动共四次;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力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投入到我市脱贫攻坚的行动中来,加强社会组织扶贫信息的调度与汇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优势。
三、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如期完成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省、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一是2018年7月1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四连调,我市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2018年的3804元,增长10.3%。二是依据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经核准城区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88元;
依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定制,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0%、25%、40%的比例确定,并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2.全面实行“补差式”救助。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彻底实现农村低保由“分档式”救助向“补差式”救助,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及省规定的“两线合一”要求。截至今年10月底,城区农村低保对象8418户、12240人。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障水平,出台了《**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农村低保家庭特殊困难人员增发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农村低保中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人员按农村低保标准50%-6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切实改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完善制度建设助力精准脱贫。积极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会同市扶贫部门联合印发了《**市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攻坚专项方案》,市民政局印发了《**市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和市级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两项制度的政策合力。按照《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会同市扶贫部门开展了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核查工作,逐户逐人核对,科学分类、精准识别、建立台账,截至三季度,我市城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2人,其中纳入低保范围的有665人。
4.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确保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不低于70%。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参保参合,补贴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参保参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五道防线”大病兜底保障措施,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支出贫困家庭问题,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在全市6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对重点救助对象中的特殊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一是按病种提高大病门诊救助比例,大病门诊救助比例为单次400元以上补助30%,针对患血友病门诊治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癌症门诊放化疗等单次400元以上部分按85%比例给予补助。二是提高患尿毒症重点救助对象年救助封顶线至3万元(其他病症2万元)。三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及切实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特困低保对象执行“先治疗、后付费”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城区农村累计医疗救助1576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73万元。
5.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认真落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突出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及时开展临时救助,截止10月底,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48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3.8万元。
6.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市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2018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为3.7%,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我市随即启动实施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16900人发放价格补贴42.3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
二是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
(三)下步打算。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
一是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年度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确定的区域性低保标准,合理确定我市保障标准。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上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 1.3倍确定。
二是全面落实“补差式”救助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精准施保。会同扶贫部门完成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信息衔接,定期比对汇总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按照平均不低于50%低保标准的比例增发补助金,确保兜准兜牢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三是会同扶贫部门健全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综合救助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合力救助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
四是务实抓好《**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会同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和救助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导检查,以问题导向为切入点,突出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救助领域制度建设,推动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公正,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
**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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