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撤并工作方案【XX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

2021-10-19 14:35:36 | 浏览次数:

XX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8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XX〕X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县县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县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或撤销。按照区分情况分步推进改革精神,经济效益较好的经营类事业单位,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将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改革方案,积极部署推进,确保平稳有序。

(二)坚持激发活力、规范监管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依法赋予转制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激发其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三)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人员,保障干部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机制。各涉改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所属涉改单位的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2.做好资产清查准备。主管部门抽调财务、资产、审计、纪检等相关人员,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研究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做好业务培训、会计资产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

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对涉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4.测算改革成本费用。涉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测算改革相关成本费用。

(二)方案制定阶段 主管部门组织涉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拟定改革方案,方案应包括:
1.涉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编制、在编人员、资产财务状况等。

2.改革方式。即明确涉改单位改革方式。

3.资产处置意见。具体包括清查范围、土地资产处置方式、配合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具体措施、资产划转意见等。资产处置意见包括土地资产处置方式、事业单位法人资产和债权、债务承接方式等。

4.人事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的衔接、财政、税收及其他相关政策落实意见,具体组织实施步骤等。

(三)方案批复阶段 主管部门对改革方案审定后,再报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由相关县级领导召集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委、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局、县国资中心、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等责任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最后报县人民政府审议。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下文予以批复。批复转制方案之日为转制单位转制基准日。

(四)方案实施阶段 改革方案批复后,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涉改单位组织实施。涉改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改革单位及完成期限见附表2。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XX任组长,县委副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XX任副组长,县监察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国资中心、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改革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 国有资产变更等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财务管理,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严禁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要强化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对改革进度和实施结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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