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经得起考验担得起重托]对党员干部的考验
党员干部要经得起考验担得起重托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做人做官做事的“三要素”,充分体现和规范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做人底线和职业素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实施,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将“三要素”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贯穿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党员干部经得起组织考验,担得起群众重托。
坚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忠诚是共产党人的首要品质,《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是目的,“言行一致”是外在表现,“对党忠诚老实”是内在要求。党员干部不应对党有秘密,不应对国家有秘密,不应对人民有秘密。党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是否能报告清楚、报告全面体现了信念是否坚定、德行是否优秀、品行是否端正。只有守住了忠诚,听党话、跟党走,才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
坚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员干部对己负责的磨刀石。对自己负责,就要保持个人干净,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廉政的基本底线。对个人有关事项应报尽报、如实报告、 全面报告,时刻检查、深刻反省自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自己置身于阳光之中,利剑常悬、警钟长鸣、戒尺常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坚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员干部对民担当的奠基石。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细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信任感。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更应该扛起这份责任,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视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行动自觉,视为践行严明党纪的具体表现,不错报、不漏报、不瞒报,以廉洁奉公取信于民,以实际行动立信于民,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推荐访问: 重托 经得起 党员干部 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