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对党员同志的意见建议

2021-10-19 14:45:16 | 浏览次数:

陈红灯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陈红灯,男, 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从警二十多年来,陈红灯同志以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一方安宁为己任,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分局嘉奖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2年曾被授予分局“五好民警”荣誉称号。2016年12月15日下午,在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恐综合演练第二次预演中,陈红灯同志英勇负伤。陈红灯同志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本色,彰显了敢于担当、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是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杰出榜样。

一、无私奉献、忠实履职,永葆政治本色。

陈红灯同志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时刻牢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坚持战斗在维稳处突、除暴安良的公安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党员民警的铮铮誓言。在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 “3+2”专项打击、“飓风2016”及“春雷”等专项行动中,他先后带领特警队员协助分局相关业务部门抓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0名,缴获枪支6把、各类子弹1200多发,处置突发危险事件12起,为全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作为基层业务骨干,他面对困难时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时挺身而出,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抓捕攻坚行动中。近年来,他因抓捕嫌疑人,身上留下大大小小的疤痕有十多处之多。

二、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常具亮剑精神。

在调任特警大队工作之前,陈红灯同志一直在基层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他身边的人都知道,每次接到重大案件的抓捕任务或突发事件,他从来都不退缩,并且有勇有谋。2016年3月17日中午,在蓬江区谷宜里7号商铺有一名男子疑似精神病发作,在屋内释放煤气,手中还拿着打火机,严重威胁附近居民的安全。陈红灯同志冒着生命危险,第一个冲到门口,趁该男子注意力分散的一瞬间,一把抓住嫌疑男子持打火机的手,一个扭腕的擒拿动作将该男子手中的打火机甩掉,成功化解引起重大隐患。每次处置完突发事件,他都开玩笑的说道:“我们是在刀尖上跳舞的人,生死存亡,要习惯看淡。”正是他的这种无畏的胆量与勇气,激励了身边的每一名特警队员。去年以来,特警大队先后成功处置了“逸豪停车场劫持人质案”、“怡福苑吸毒男子持刀闹事案”、“华侨新村讨薪妇女持刀扬言自杀案”等一系列突发案件,及时地消除了社会恐慌。

三、以身作则、不畏艰辛,争当奉献标兵。

在2016年7月全市公安机关“三大活动”特警专业大比武活动中,陈红灯同志既当教练员,又当指挥员,带领大队民警不畏艰苦,顶着烈日,风雨无阻,连续一个月坚持在训练场分秒必争地开展训练,最终勇夺总团体冠军。在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反恐综合演练中,为使演练内容贴近实战,他紧紧围绕实战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不断在练中改、改中练,从细节入手,精益求精。2016年12月15日下午,在整体演练第二次预演过程中英勇负伤。陈红灯同志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给组织添麻烦了!没有影响到战友们吧?预演有没有顺利进行下去?”关键时刻想到的仍是工作,记惦的是自己的战友,他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品格深深的感动了同事和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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