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范本【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2021-10-19 14:54:50 | 浏览次数: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是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附录A,结合堤防工程实际情况,对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见表1.1。

表1.1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 (一)△堤身工程 1.堤基处理工程 与相应堤身单元工程划分一致。每一个单元工程长度不宜超过100m,一般为60~80m 2.△堤基防渗工程(宜按施工工法划分分部工程) 对于采用各种工法建造的垂直防渗墙:深层搅拌防渗墙沿防渗墙轴线每6~8m为一个单元工程;
薄形抓斗成槽、射水法成槽和锯槽机成槽的每一个浇筑槽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高压喷射灌浆、振动切槽成墙每9~11m成墙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3.☆堤身防渗工程(宜按施工工法划分分部工程) 对于采用各种工法建造的垂直防渗墙:深层搅拌防渗墙沿防渗墙轴线每6~8m为一个单元工程;
薄形抓斗成槽、射水法成槽和锯槽机成槽的每一个浇筑槽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高压喷射灌浆、振动切槽成墙按每9~11m成墙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锥探灌浆沿堤轴线每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填(浇、砌)筑工程(包括碾压式土堤填筑工程、分区土质堤工程、土料吹填筑堤工程、混凝土防洪墙工程、砌石堤工程) 碾压式土堤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200~500m、老堤加高培厚按堤段填筑量1000~2000m3为一个单元工程;

吹填工程按一个吹填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混凝土防洪墙按结构缝划分单元工程。两结构缝之间的浇筑段为一个单元工程(一般沿堤线长7~15m为一个单元工程);

砌石堤工程根据施工安排,按砌筑段、块划分、每段沿堤线长7~15m为一个单元工程 5.填塘固基 6.压浸平台 7.☆堤身防护 包括各种形式的护坡。护坡内各个单元工程(如垫层、干砌石、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枯水平台、脚槽等)按施工段划分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不宜超过100m,一般为60~80m 8.堤脚防护 一般采用水下抛石。水下抛石按施工段划分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不宜超过100m,一般为60~80m (二)堤岸防护 1.护脚工程 2.△护坡工程 包括各种形式的护坡。护坡内各个单元工程(如垫层、干砌石、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枯水平台、脚槽等)按施工段划分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长度不宜超过100m,一般为60~80m 续表 (三)交叉、联接建筑工程(包括涵闸、公路桥及其他跨河工程)   根据各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并参照相关规程划分分部工程 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附录A、附录B的规定划分各建筑物的单元工程 (四)管理设施工程 1.△观测设施 每个观测孔为一个单元工程 2.生产生活设施工程 各分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附录A、附录B的规定划分单元工程 3.交通工程 4.通讯工程 注:表中“△”者为主要单位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
“☆”者视实际情况可定为主要分部工程也可定为一般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属归档长期保存资料,其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填表基本规定 (1)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 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3)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
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2、mm、t .等)。

(4) 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如95.0%。

(5) 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

例:表面有裂纹,抗压强度25.323.3MPa。

(6)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

(7)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表头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和编码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项目监理机构填写。

(8) 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未列出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并填入该栏中。如:质量标准栏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
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

(9) 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数据或情况,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保留位数应符合本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
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
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去,以表示无此项。

(10) 监理人员的复核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并进行必要的签认,同时做好自己的抽查记录,作为复核《评定表》的依据;
对于检验结果用符号表示的(如打“√”、“×”等),其施工原始记录应作为备查资料附于表后。

(11) 表尾填写:
①施工单位“三检”人,分别由负责初检、复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
金结及机电类单元工程表尾签名栏中的测量人员,由负责该表格项目测量、测试、检验的人员签名。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三检”人由分包单位负责初检、复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
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应由联合小组核定质量等级;
当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自评时,由分包单位填写表格,并进行初验、复验,总包施工单位进行终验。

②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名称,相应栏目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

③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签名字迹不得潦草。

二、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机构核定。

(2)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机构、质量监督、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3)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见下表。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项  目 主要检查 检测项目 其他检查 项目 其他检测项目的检测点合格率 土建工程 金属结构 合格 全部符合 基本符合 70% 80% 优良 全部符合 符合 90% 95% (4)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实测点的偏差符合规定者,评为合格;
重要部位实测点的偏差值小于允许偏差者评为优良。

(5) 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①标有“△”符号的均为主要检查、检测项目、或为重要部位测点(机电设备安装)。

②“基本符合要求”,对检查项目是指虽与质量标准有出入,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和设计效益;
对检测项目是指检测点合格率达70%及其以上。

③“检查项目”是检查其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

④“检测项目”是通过实际测量或检验,检查其有多少实际测量点或检验点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并以合格率表示。合格率为合格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要求每个检测项目必须合格。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检测项目的合格率是指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点的合格点数占所有检测点总数的百分率。

由于堤防工程的复杂性,涉及专业多,各《评定表》均有不同的要求,填表时,除应遵守以上基本规定外,还应按各《评定表》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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