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 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战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行为,现将江西镇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3、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包庇黑恶势力,为其充当“保护伞”涉嫌腐败犯罪问题严惩不贷;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预、阻挠黑恶势力案件査处的,要严追细查。
(三)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要求 信访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坚持依法依纪反映问题。镇纪委将对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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