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

2021-10-20 10:33:34 | 浏览次数:

​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灵武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灵武市2018年政法工作要点》、《2018年综治(平安灵武建设)工作要点》及《灵武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灵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落实好平安建设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现将司法局2018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培养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坚持把深入学习领会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按照“四场斗争”、“五项整治”、“三项改革”、“七大基础保障”等重点工作,牢牢把握2018年综治工作整体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结合我局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部署综合维稳工作,每月专题召开一次综治维稳工作会议,总结目前综治维稳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综治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做到常抓不懈。

  二、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一是以“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切点,努力构建全市大普法格局。提请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审定《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灵武市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全市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全市“七五”普法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中期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积极主动上级部门汇报全市普法工作,并接待好上级部门组织的普法依法治理视察活动,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进一步厘清思路,完善方案,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是以“弘扬法治精神、建成美好灵武”为主题,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未来多数”,有的放矢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法律十进”活动70余场次,编写印发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传单6万余份,举办法治讲座20场次,组织法治文艺巡演60余场次,悬挂横幅100余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160余块,设立法治橱窗100余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利用新媒体平台发送普法信息40余条。全市受教育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95%以上。

  三是以“法律十进”为抓手,深化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品牌。巩固建设灵州法治文化广场、灵武高庙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灵武回中、灵武四中青少年普法基地及郝学良、李明、王举等法治文化农家大院,鼓励文化艺人,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并组织法治文化演出团队上山下乡、进村入居广泛巡演。编辑出版法治文化作品汇编《规矩与方圆》、法治文化故事新编《少收了十块钱》、普法宣传连环画《耕地红线不能碰》、普法宣传微电影《上访路上》、普法宣传歌曲《良好家风歌》等作品,其中普法宣传连环画《耕地红线不能碰》获“法润银川”法治文化作品一等奖,《良好家风歌》被评为全区十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三、扎实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枫桥经验”灵武升级版   人民调解,调解的是矛盾纠纷,理顺的民心民意,调稳的是发展环境,调和的是干群关系,巩固的是执政基础。因此,我们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本土化、灵武化,实现人民调解在市、乡、村(居)全覆盖过程中做到:
  一是制定了《灵武市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间节点。通过全面排查、集中化解、完善机制三个阶段的工作,有序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是制定了《灵武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灵武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灵武市人民调解中心,完善了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站、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组建了各企业人民调解机构,构建了全市人民调解“四张网”大格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在源头预防上下大功夫,发挥好人民调解员“能治未病,善治未病”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及时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事情要解决,矛盾不上交。”   三是坚持“融合为径”,实现人民调解资源力量从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向内合外联、齐抓共管转变。积极主动与各部门、各乡镇取得工作联系,寻求最广泛的人民调解环境。推动人民调解与公、检、法、信访、综治、保险理赔等部门的无缝对接和深度融合,确保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始终畅通。实施社会治理服务体系“灵盾工程”,组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委员会、小区物业纠纷、土地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构筑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服务、保险理赔、法庭判决“五位一体”的人民调解模式。

  四是吸收有威望、有调解能力、有政策法律水平、群众认可的退休法官、公安老干部、司法老干部、村居老干部、老党员为人民调解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调解责任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形成人民调解员的“领头雁”方阵,发挥好“前哨”作用。工作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跟进,有效化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消化在萌芽状态。

  今年到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案件252件,成功252件,成功率为100%。化解疑难复杂案件111件,排查矛盾纠纷213次。

  四、强化教育,严格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累计接收1163名,累计解除847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16名。其中:缓刑306名,假释7名,暂予监外执行3名。共有安置帮教人员86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1人,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438人,一般帮教人员829人,重点帮教人员40人。

  2018年共衔接安置帮教人员168名,衔接率100%,建档率100%,安置率100%。截止目前,我市安置帮教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维稳工作开展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全市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

  一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依托社区矫正综合信息平台,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认真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走访”措施,严格执行报到、报告、外出审批、变更居住地审批等监管制度和红黄蓝“三色管理”;
通过为我市社区服刑人员配备电子定位手环,切实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24小时监管无盲区,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重新犯罪“零发生”。

  二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警示教育。通过与银川监狱宁夏服刑人员入监教育中心合作,成立了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前去银川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服刑人员现身说教,体验“高墙内”生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了矫正质量。

  三是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我局重点做好对“两类人员”的管控,摸排“两类人员”中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报告。各司法所组织“两类人员”接受警示谈话,签订《远离“黑”、“恶”势力承诺书》,从而确保全市司法行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年初,投资30多万元,在司法局办公大楼一层建成了400平米的灵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便民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乡镇(街道)建立了8个法律惠民服务工作站;
在70个行政村、13个社区分别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为辖区内乡镇司法所、行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律师事务所统一配备了摄像头、耳麦等设备,直接联通灵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qq视频网络平台,由专业律师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解疑答惑,让群众“零距离”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造了“农村半小时、城市一刻钟”的法律服务圈,实现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市政府支持下,我局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手段,为全市各乡镇、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驻村律师既可以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引导群众明辨是非、理性维权、合理诉求,也可以帮助群众写诉状、打官司,讨回公道,真正做到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截止目前,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8件,其中: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案件788件,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9件,受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8件,受理公证援助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451.1万元;
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997人次;
远程网络视频咨询257人次。司法鉴定咨询83件。

  三是健全公证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公证处作为司法局下属单位,始终坚持“诚信、热情、便民”的服务理念,经常参与全市环境治理工作,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和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经济纠纷、家庭矛盾提供司法公证服务,积极为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推进和全市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100件,其中:国内公证1016件,涉外公证84件,收取公证费共计51万。

  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积极推进我市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   近年来,我们以建设一流服务型政法窗口单位为目标,以优质高效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核心,开展为期三年的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市委、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人大、政协给予正确指导,部门、乡镇(街道)给予积极配合,使我市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得到强化,工作人员得到充实,基础设施得到巩固,职级待遇得到落实,业务能力得到提升,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各司法所面目焕然一新,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硕果累累、成绩斐然。我们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使司法所强筋健骨;
通过学先进、找差距,使司法局心齐劲足。经自治区司法厅考核验收和复检“回头看”确认,我市八个司法所均为“五星级”司法所。在此过程当中,东塔、崇兴、梧桐树、郝家桥等司法所多次荣获全国、全区政法、司法殊荣;
马家滩司法所原所长杨文林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梧桐树司法所所长王志平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司法局干部赵桂珍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崇兴司法所原所长杨占明被评为全区最美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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