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城区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村级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XX区城区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实施方案 为不断改善我区城区居民消费环境,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居民对社区商业的需求,积极推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和放心食品工程,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城区改造建设一批社区菜店。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落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高居民幸福生活指数为核心,以社区商业“双进”要求(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重点,抓好城区社区菜店的网点规划、改造建设、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区社区商业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质量。
二、主要任务 2018~2020年力争新增城区社区标准化菜店XX个,基本实现城区全覆盖,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零售便民菜店服务网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城区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XX区城区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XX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XX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XX 区商贸物流中心主任 XX 区财政局副局长 XX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XX 区爱卫办主任 XX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XX 区农业局党委委员 XX棣 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XX 区商贸物流中心副主任 XX 长堎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
四、规划及要求 2018年原则上优先在XX路老城区改造建设X个社区菜店,大致分布在XX、XX路、XX巷等地段。同时鼓励城区其它地段XX社区菜店,引导现有社区菜店重新装修、卫生整顿、规范管理。
社区菜店门店应设在社区入口处、社区商业中心或紧邻城市道路等处的建设物地上一层,服务半径300米~500米;
各门店统一形象标识,店牌嵌入“政府便民工程”logo;
门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不超过200平方米;
投资额度不能低于15万(其中:设备约5万元,装修、租金等约10万元)。投资主体优先鼓励在我区城区开展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业务,有相应经营基础和实力,能保证社区菜店长久良好运营的企业或个体户。
五、建设标准 (一)装修要求:室内设计要符合行业标准,装修要达到500元/平方米,地面铺设便于清洗的防滑地砖或类似材料;
内墙(含立柱四周)应加贴墙面砖或其它装饰材料;
水产区、熟食经营专间瓷砖到顶;
有独立冲洗台,下水道应设计暗道,确保畅通,地漏应选用不锈钢材料,排污应连接城区污水管网,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定;
熟食、面食等应为不锈钢柜台、台面采用玻璃罩;
货物摆放有序、商品布局合理、陈列美观;
灯光、通风良好,管线不能外露,确保安全。
(二)设备要求:有独立的电子交易系统,配置公平秤、监控设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灭火器材;
50平方米内应安装一台柜式空调,一个排气扇,一台生鲜保险设备及室内消毒器具;
室内货架统一标准,并符合行业要求,其中蔬菜、水果货架选用不锈钢或者其它不易腐蚀的材料,鲜肉操作台台面为砧板。
(三)证照要求:社区菜店各类证照齐全、符合消防、质量、计量、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
营业人员应持有健康上岗证;
公布投诉电话。
(四)经营要求:社区居民集中区、附近300米没有专业菜市场或大型综合市场;
全部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经营期限不能少于3年,不能更换经营类型,签订责任承诺书;
经营品种涵盖蔬菜、肉类、副食品、水果、粮油五大类型,且蔬菜不能少于15种;
计量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校验;
营业时间不能少于12小时,商品明码标价,真实明确,标示醒目,并公布进货渠道,建立进货台账。不得销售有毒及假冒伪劣产品;
禁止活禽宰杀。
(五)卫生要求:各社区菜店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人员做到随场保洁。“三防”设施到位,熟食防蝇必须到位。禽类等活体售卖必须持有检疫证明;
生鲜、肉类应有动物检疫证,并安装不锈钢挂架;
水产品柜台、鲜肉类、熟食类加工的所有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
每15平方米放置一个垃圾桶;
室内环境要求整洁、干燥,无乱吊挂、乱张贴等现象。
(六)环保要求:各社区菜店开业之前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予以备案。
六、进度安排 (一)摸底阶段(2018年2月中旬~2018年5月底) 由区商务局牵头,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在城区进行摸底调研,规划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地点。
(二)建设阶段(2018年6月初~2018年11月底)。
1.申请社区菜店改造建设的经营户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审核,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商务局与经营户签定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协议。
2.经营户按照已签定的协议和建设标准要求,完成社区菜店改造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1.对已改造建设完成的社区菜店,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个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社区菜店予以资金补贴。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社区菜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标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菜店,要督促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告知区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关闭。
七、资金扶持 社区菜店营业面积为50~200平方米(含50平方米),符合建设标准的,予以验收。面积为50平方米~59平方米的社区菜店,验收合格的奖补5万元(其中装修3万元、设备2万元),每增加10平方米,奖补资金增加3000元,以此类推。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不予奖补。奖补资金分两年支付,第一年支付60%,第二年支付40%。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社区菜店改造建设的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建立公示制度,鼓励市民对社区菜店的改造建设经营进行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菜店改造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管理。区商务局要严格审查社区菜店承办业主资质,按照社区菜店建设标准,跟踪建设进度,严格验收程序,确保建设质量;
要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拨付的管理,建立奖补资金拨付细则和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长堎镇及下辖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辖区内选址定点。经营者自行负责社区菜店的筹备、建设及经营等,保证社区菜店3年的运营和运营期内不改变经营范围。
(三)确保实效。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指导,严格考核验收,加强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制定社区菜店改造建设时间表,落实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加大保障力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确保民生工程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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