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考勤制度】文化馆规章制度

2021-10-22 12:46:41 | 浏览次数:

文化馆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工作的推进,通过讨论决定, 特制定文化馆考勤与请假制度。

  1、全馆人员实行上班考勤制度,上班时间应按时签到,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超过时间20分钟停止签到,每月迟到3次以上按每次5元扣除,由办公室人员逐月统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考勤簿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准备,值日员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准备好当日考勤,而后由办公室收好逐月移交,并于每月底统计好出勤情况,在下月公布。凡旷工者扣出当天基本工资和年终资金,除特殊情况外。

  3、全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考勤,值日员负责夹好当天的报纸和检查当天室内外环境卫生,处理来电、来访和当日的一切正常事务。

  4、上班时间因短时外出,必须与值日员打招呼,以便及时联系,凡因工作联系不上和当天电话出现没人接现象,一切责任由值日员负责。

  5、因事请假半天以上必须经领导同意,三天以上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作旷工处理。

  6、因事或外出学习请假经请示单位或局领导同意,一个月以上按财政拨发工资的60%发放,扣除本月津贴及奖金。

  7、因病请假,一天以内向分管领导或口头向值日员请假,两天以上向负责人请假或需要住院的须出示医院证明,转院治疗须出示医疗办证明,相应记入考勤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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