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美术器材室借用使用管理制度:少年宫器材参数
府城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美术器材室借用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美术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二、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三、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联系。器材管理人员应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一次领出,课中学生不得再领器材。上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四、下课后教师经清点无误归还美术器材室应把借出的器材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
五、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六、其他部门人员和外单位借用器材时,要经过分管主任、同意,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七、人人要爱护美术器材。凡有损坏、遗失的登记在借还登记 上,并由管理员登记,照价赔偿后再给以注销. 府城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 1、一切器材设备均为教学服务,不得安排他用或私用。
2、器材室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切实做好器材的防尘、防潮、防震、防锈、防火等工作。
3、器材设备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并根据器材特点,做好上橱入柜工作。
4、使用器材完毕,应清理整洁,按使用清单,及时归还器材室。
5、音乐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因工作需要外借时,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出借,并在规定时间归还。
6、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报废器材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府城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音乐器材室管理员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器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每学期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三、配合学校对音乐教师进行乐器培训工作。
四、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器材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监督,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五、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器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六、严格遵守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外借室内器材。
七、接待经允许进入音乐器材室的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八、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府城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美术器材室管理员职责 一、 美术器材室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 一般美术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三、 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 各种器材、设备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 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 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七、 学校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外借。
八、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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