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是规章制度吗 xxx新材料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21-10-22 13:15:02 | 浏览次数:

xxx新材料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性、规范性、合理性、系统性、适宜性和有效性,使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废止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的子公司及xxx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和各单位依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技术标准等要求和公司及各单位生产运营管理的需要所制定发布实施的涉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管理类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称谓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规则、制度、流程、职责、权限、手册、程序、规定、规范、办法、细则、条例、守则等。

第四条 公司规章制度按照适用效力范围分为公司级管理制度和部门级管理制度。公司级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要求,部门级管理制度在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时还要符合公司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 原则上,规章制度的第一章为“总则”,内容包括该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要防范的风险以及其他的原则和要求、术语定义等;
中间为制度的主体部分;
最后一章为“附则”,对制度的实施日期、解释权归属部门、替代等内容做出规定。对内容较为精简的规章制度,也可将各章节合并。

第六条 规章制度格式要规范,层次要清晰,用词应确切,语句通顺,符合企业实际,应充分考虑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避免相互抵触。需要试行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

第二章 规章制度分级和格式 第七条 规章制度按照效力范围分为两个等级:
(一)公司级管理制度。公司级管理制度是指由职能部门制定的适用于跨一级部门或全体员工,以公司名义发布的管理类规范性文件。

(二)部门级管理制度。部门级管理制度是指各级部门制定的仅适用于本部门和/或所辖下级单位的管理类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 规章制度有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两种形式。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级管理制度格式模版,制度起草部门应按照格式模版要求进行编制。

第九条 规章制度分类和编码:
规章制度代码编制方法为“单位代号+数字编号—发布年份”,每个制度对应唯一代码,发布前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确定制度代码。公司管理制度类别按照管理范畴不同划分为8个大类,代号如下:
制度类别 生产技术部 销售 财务 综合管理部(ZH) 人事 行政 资信 商务 采购 代号 SCJS XS CW RS XZ ZX SW CG 例如:SCJS01-2019为生产技术部管理制度中的第01号制度2019年版;
ZHCG01-2019为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制度中的第01号制度2019年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管理制度的归口和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制度的梳理、制订、修订。

(二)审核责任部门编制的规章制度是否属于公司级管理制度范畴,确定制度代码。

(三)对拟发放的制度进行格式审查。

(四)备案已正式发布的公司级管理制度,并分类汇编。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在职责分工内是公司级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结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组织机构变化和运营管理需要,及时提出对公司级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废止的需求建议和意见。

(二)配合综合管理部组织的对公司级管理制度的梳理。

(三)在各自主管领域内,负责公司级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商议,并提交公司领导会签和审批。

(四)负责确定主责管理制度的发放范围和数量。

(五)积极配合由起草部门组织的对公司级管理制度的讨论、审议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是公司级管理制度的执行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级管理制度的传达,及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积极参与公司级管理制度的修订讨论。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审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 公司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发布程序:
(一)责任部门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草拟相应的制度初稿,跨部门制度由主办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商议,经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制度初稿。

(二)责任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及本部门公司主管领导意见,根据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制度报批稿。

(三)责任部门填写《xxx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文审批单》,制度报批稿由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共同核稿。

(四)责任部门根据核稿意见修改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报送公司相关领导会签、公司最高管理者审批,形成签发稿。

(五)责任部门填写文件发文登记表,确定发放范围和数量。

(六)综合管理部将颁布施行的纸质版公司制度和审批相关资料存档并进行备案,综合管理部及时更新公司级管理制度清单。

第十四条 需要试行的公司级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在试行期间应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岗位的意见,及时进行整理、归纳,进行必要的修订后,定稿发布。试行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五条 凡涉及民主管理、职工福利、劳动合同、薪酬制度、职工奖惩方面的公司级管理制度,除执行上述程序外,还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采取其他方式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第五章 规章制度的培训与监督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的培训 (一) 公司日常下发的制度 文件及补充制度文件适用范围相关岗位、相关人员要知晓并掌握,且培训、学习/传达时间不得迟于下发之日起两周内完成。

(二) 制度培训实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或组织培训。其中相对重要且影响面较广的核心业务制度文件(含新制定及修订文件),制定部门要组织相关方进行正式的制度讲解及培训,若属于系统性多个相关联制度文件同时制定、发布的,由该业务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讲解。

(三) 对于无需组织统一培训、讲解的,由职能部门/实体各部门利用会 议、专项培训或通过其他等多种形式做好制度的传达,确保制度执行的相关 方对制度内容能够掌握。

(四)严格落实制度培训分级、分层检查机制:各部门及分公司内部对制度文件的培训、讲解及传达进行自查落实;
业务对口部门做好制度的业务检查和监督;
制度归口部门做好培训讲解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五)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考勤、薪资、培训、员工守则、安全等基本制度的培训,各用人单位负责开展新员工的业务培训。

(六)正式制度培训学习要符合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如培训签到、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等相关资料的建立健全,并纳入本部门/公司的存档管理。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一)综合管理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公司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制度执行的单位提出检查意见并监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适宜的条款,启动制度的修订程序。

(二)公司级管理制度的各归口负责部门需不定期对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制度执行的单位提出检查意见并监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适宜的条款,启动制度的修订程序。

第六章 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及企业发展、组织机构变化和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从充分性和适宜性方面对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及时评审,并依据评审情况启动制定、修订、废止程序。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在开展内控核查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以管理意见书出具的内容,作为制度运行中的增补完善或调整内容,具有与公司制度相同的效力。在公司定期组织的制度梳理工作中,将管理意见书中的完善性意见作为制度补丁,在修订后正式发布。

第七章 规章制度的废止 第二十条 与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制度,与上级单位管理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在发现时必须立即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有时效性的规章制度,逾期自行作废。

第二十二条 某项规章制度如因修订或整合进入其它制度而废止原文件,应在发布新制度时予以说明;
某项制度如因不适用而全部废止,并无其它替代性制度,应发布公司文件明确废止。采用这两种方式明确废止某规章制度时,由原收文单位自行销毁,公司不再统一回收。对确有必要存档或保留的纸制版文件,必须加盖作废章或注明“已作废”字样。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3个月。

附件:1.管理制度格式模版 2.xxx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文审批单 综合管理部 2019年8月7日 制度编码 公司标志 附件:公司级管理制度格式模版 正文,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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