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科系统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全市教科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万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教科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教科系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全市教科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万源市教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xxx 教工委书记、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xxx 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教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教育工会主席 xxx 市纪委监委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教科局党组成员 xxx 正科级领导干部 xxx 正科级领导干部 xxx 正科级领导干部 成 员:教科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学区负责人、各校(园)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xxx市教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市教科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市教科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市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
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
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各校(园)、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出现重大疫情,各校(园)、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
二、工作分工 (一)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体卫艺股) 主 任:xxx 副主任:xxx 成 员:xxx 职 责:贯彻落实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市教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加强机关内部疫情监测,做好物资储备、技术储备和应急准备;
加强节假日期间巡查排查,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
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对各学区、学校反映、报送信息,做到及时反应,跟踪处置,遇到重要情况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二)工作组 1.信息处置和疫情摸排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各校(园)、培训机构负责人及疫情报告的专职人员。
职 责: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与上级有关机构的联络;
完成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排对全市教育系统内的所有人员,尤其是去过重点疫区或途经重点疫区来万所有人员,以及与重点疫区返乡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统一摸排登记,及时上报教科局、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
督促各单位和学校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检查就医,按要求上报;
完成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宣传引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加强宣传报道,负责收集基层学校关于防控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简报;
负责提炼教科系统疫情防控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向上级部门报送;
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正面引导师生和家长掌握防控知识,做好自身防护;
督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公告、标语等宣传普及科学防治知识;
完成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 安全应急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局机关保安 各校(园)、培训机构的安办(安保)人员 职 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安排和落实,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做好机关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刻报告政府、卫健等部门,并协助政府和卫健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完成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 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购买、运输、储备等;
设立好临时隔离屋;
做好局机关人员上班工作时的体温监测工作;
督促各股室做好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局机关环境消杀工作;
确保食堂粮米油的正常供应;
完成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5.督查指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加强舆情监控,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积极主动地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对教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促教科系统各单位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对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疫情期间顶风补课行为,以及疫情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问责;
对全系统不服从调度安排、推诿扯皮、临阵退缩等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问责;
完成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任何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学区联系领导、市教科局体卫艺股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在每日下午三点前向万源市教科局体卫艺股、当地政府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二)市教科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
xxx(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xx;
邮箱:xxx@qq.com。各级各校(园)、培训机构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徐永吉(邮箱xxx@qq.com)。
第四章 应急反应 一、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密切关注全市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三)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四)开展流感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检测。
(五)限制外来人员、动物产品、运输工具进入办公地点和校园。
二、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报告程序 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二)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各组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1. 由安全应急组按照本预案“控制措施”要求带患者到临时隔离屋,同时向市卫健部门报告。
2. 由后勤保障组提供防护用品(口罩)、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品等对患者进行临时救治,等待卫健部门医护人员到来;
同时提供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给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 由信息处置组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追踪接触者和样品采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建立疫情处理台账,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4. 由疫情摸排组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摸排、隔离(可使其在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详细了解掌握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旅居史,随时追踪,详细记录,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信息收集组。
5. 由安全应急组配合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封锁、消毒工作,同时对疫点内人员所接触的物品进行销毁。
6. 由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后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7. 由宣传报道组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积极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 由督查指导组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督查指导,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
(三)做好上级部门下达其他相关工作。
三、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二)推迟招生考试。按照省、市要求推迟进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市招办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三)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股、督导室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五)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七)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中职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疫区就读的万源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八)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杀,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杀方案。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校(园)、培训机构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家在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六)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七)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杀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杀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片区督导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章 控制措施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隔离 (一)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经防疫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防疫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隔离要求 1.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消毒,便于实施封锁和处理措施的地方,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消毒。
2.隔离期间的管理。隔离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隔离场所。对隔离场所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和检测,加强防护。
二、消杀 发现疫情,每天对疫点、校园进行消杀,出入疫点、校园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杀。
三、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建立疫情处理台账。
四、疫情的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健康内14日无新发病例出现,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转入常规防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一)纪律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股室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物资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做好物质储备,做好经费保障;
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并确保够用,包括防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各工作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消毒处理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组成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作组成员早期发现疑似病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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