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办公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冠状病毒肺炎

2021-10-23 11:27:49 |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办公场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关办公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机关工作、生活秩序,根据总署、总关和阳泉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关具体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日常工作 (一)加强安保管理,做好测温排查。

加强办公楼安保管理,与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
非本单位人员只能在大厅活动,不得进入其他区域。同时,进出人员(包括本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由安保人员进行发热筛查、体温登记,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先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或遇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状况,请勿入楼工作,第一时间电话向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关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检查、就诊;
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办公楼的,安保人员还应认真了解其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以下,方可入楼办事。

(二)减少会议安排,避免人员聚集。

疫情解除前,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将不再组织关区范围的集中会议;
日常工作交流尽量避免面对面的接触,要充分利用微信、Espace等平台工具,开展远程、非面对面的工作沟通,保持联络畅通;
如有必须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以钉钉或学习强国等APP的会议软件方式召开;
如有现场集中会议,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相互间隔1米以上。会议时间较长的,要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三)科学保障餐饮,避免交叉传播。

疫期中,为避免人员集聚和交叉传染,机关电梯停用;
机关食堂将只提供午餐(早晚餐由职工自行解决),各科室分时段到食堂打饭(关领导、办公室11:40—11:50,查检科11:50—11:55;
技术中心11:55—12:00;
综合科:12:00—12:10)回办公室进餐,饭后个人要认真清洗餐具并在饭后半小时(关领导、办公室12:10—12:20;
查检科12:20—11:25;
技术中心12:25—12:30;
综合科:12:30—12:40)将碗筷置入消毒柜后由食堂工作人员于12:40开始统一开机消毒,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餐厅每日消毒1次,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餐后通风不少于30分钟。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四)提高自我防范,严格个人卫生。

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海关总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有针对性的加强科学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每日自测体温2次,日常戴口罩、勤洗手、不用手触碰口鼻和眼睛,适度锻炼、合理饮食、规律作息,增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注意遮挡。日常工作中,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身体不适症状,第一时间按规定渠道上报,严禁隐瞒病情到岗。

二、环境卫生 由办公室参照总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中“办公场所的通风消毒要求”,合理调配我关现有防护物资,组织物业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好具体工作。

(一)开窗通风要求。

办公室(个人负责)、会议室(办公室统一负责)等能够开窗通风的房间,尽可能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消毒频次要求。

1.洗手间和茶水间每天消毒3次(早中晚各一次)。

2.食堂:每餐后消毒1次。

3.会议室:每次会议后用化学消毒剂消毒1次。

4.大厅和走廊:每天下班无人后消毒1次。

5.办公室:每天下班无人后消毒1次。

请各科、室,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好上述防控措施,遇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各类瞒报漏报情事,真正以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效来践行好“两个维护”。

附件:海关总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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