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新型肺炎疫情宣传语
学校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通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督促落实并完善学院防控措施,在校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及时掌握学院疫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院疫情防控工作;
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防控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与上级署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学校汇报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展工作进展情况;
研究解决学院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做好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学院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部门:院党办、行政办、教务办、团委)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院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
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信阳、南阳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避免与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人员接触;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院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院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研科办、团委、辅导员) (三)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研科办、团委、教研室) 2.掌握寒假期间在院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院学生的健康状况;
做好留院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
留院学生不得随意离院。(责任单位:研科办、团委、辅导员)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教务办、研科办、团委、教研室、辅导员) 4.全面了解学院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教研室) 5.认真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部门、校医院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
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表达学院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教务办、研科办、团委、辅导员、) (四)加强管控大型活动。全院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 (五)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院,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院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
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院。(责任单位:研科办、团委、辅导员) 2.假期期间,提醒从疫区返院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院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学院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教研室) 3.开学前,文学院、文学馆等公共聚集空间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研科办、团委、教研室、辅导员) (六)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院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教务办、研科办、团委、辅导员)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研科办、团委、辅导员) (七)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需要,购买防护用品、洗手液、消毒剂和红外线体温计,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开学后向每位老师发放洗手液。(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 (八)做好学院门禁工作 1.假期期间,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文学院、文学馆,学院大门落锁,教职工需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37.2度后,持校园卡、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 2.开学后,文学院、文学馆等场所教职员工需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37.2度,持校园卡、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出入;
外来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2度,登记手机、住址等有效联系方式后方可出入。(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 (九)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1.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按照学校防控要求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本科生各年级辅导员为本年级的疫情防控联络员。(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研科办、团委) 2.学院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6:00前由疫情信息员告至学院工作领导小组,16:30前报送至学校归口管理部门;
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河大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责任单位:院党办、行政办、研科办、团委) 五、责任追究 全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维护学院稳定。各部门、教研室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学院环境整治力度,对办公室、教室、会议室、资料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因疫情而被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上班。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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