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 定义: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达成明确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 实行内部承包的目的: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乙方的积极性,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更好的实现企业的扩大和资质等级的提升。
三、 承包经营模式:
甲方作为XXX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公司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代表股东会将公司的整体经营权(包括正常开展建筑业务所必须的各种执照、印鉴、资质证书、办公场地与设备、以及公司现有的各类管理、技术、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人员)统一交由身份为公司员工的乙方全权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利润由双方按约定的方案进行分成。
承包合同期内,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乙方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承接工程项目,对内以总经理的身份对企业的资产、生产、行政、财务、人事、税务等各方面进行全权管理。
乙方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的任何亏损风险。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企业产生的各项收入(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收入、政府补贴和退税等)都由乙方全权分配和处理,产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投资、人员薪资、应缴税款、水电租金、违约赔款、违规罚款等)都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二章 承包费用与收益 一、启动资金 1、甲方愿意借支人民币 万元整(¥ )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首年的启动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且不限于管理、技术、财务、行政、内勤等岗位)的工资和社保的年度预算支出。
2、乙方承诺承包期间在原有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增聘四名一级建造师或者六名二级建造师,为企业资质升级做人才储备,新增人员的工资和社保支出包含在上述预算支出之内。
3、上述预算支出应计入企业的经营开支(以财务统计的实际支出金额为准,但不得高于 万元/年的预算上限),该借款在承包期届满之日由乙方一次性无息偿还给甲方。
二、收益分配方案 1、 对此乙方表示完全知悉及完全认可。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关于公司经营的具体的收支计算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依照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结算。
3、经财务结算后企业经营期间产生的年度利润(是指企业各项收入扣除企业各种支出后的余额),如该利润为大于或等于零,双方各自按 %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该利润为小于零(即亏损),则当年不进行分润,并将亏损计入企业负债;
如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亏损部分(或企业债务)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 承包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资料、印鉴、财务管理 一、本合同有效期签署的所有对外(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买卖合同、物资购置合同、租赁合同等)经济合同,必须分类存档并造册登记,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乙方承接的所有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包括且不限于介绍信存根、各类承诺书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结算书等),必须按公司档案管理相关章程建档保存。
三、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妥善、严密保管公司各类印章(包括且不限于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部门章等),印鉴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循印鉴使用审批程序,必须设立印鉴使用登记台帐,使用印鉴时必须予以登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盖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风险的红白文件、合同。
四、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原则上不进行干预。但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五、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建设、安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禁止任何形式的偷税漏税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公司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和相关资质享有法定所有权。
2、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以不损害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为限。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全面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工程款收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务、农民工工资、财务管理、债务清算、纳税、持证上岗、培训教育、合作单位的协调等)。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乙方内部承包经营以及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妥善处理好乙方接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确保不影响乙方正常开展业务。并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办公环境,甲方同意将公司办公楼二楼整体(含相关设备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作为办公场地。
4、在乙方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协助乙方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对乙方无法独自处理的法律纠纷,甲方应尽力给予配合。
三、乙方的权利 1、拥有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资质享有完整使用权。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印鉴和凭证。
4、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的投资(包括且不限于设备采购、更新),该新增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承包终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自行处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甲方交付管理的资产,乙方并应妥善保管,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3、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场地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乙方对公司人事管理应确保各岗位有足够的人员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对重要岗位(如财务、行政、业务)负责人的任免应报股东会备案。
5、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员工各项法定权益得到落实。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处理公司遗留的各种问题,经营期间遇到的各类法律纠纷尽量自行解决,实在无力解决的可以请求甲方配合。经营期间所有法律文书都必须留档妥存。
7、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企业项目管理规范,务必与相关对象落实工程廉洁协议书、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工程质量管理及保修协议书、劳务(专业)分包管理责任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纳税人承诺书、担保合同等文件的签署和存档,以最大限度规避经营风险。
8、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乙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将公司执照、印章或资质借给第三方用于项目投标、合同签订,或者从事其他类型挂靠的非法经营行为。
9、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0、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书,不论何时发生法律纠纷,乙方都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如乙方不配合处理导致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此项约定不受合同期限的影响。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与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后重新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动作废。(新旧合同的认定以双方签署日期先后为准) 二、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经营达到承包的预期效果,乙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 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通知甲方,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三、原则上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以下特殊情况经双方就善后事宜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公司实际控制人更换或公司股东会认为乙方的承包经营不及预期或有较大风险;
2、乙方严重经营不善,无力继续承包经营;
3、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四、乙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公司资产(含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
2、未经甲方允许,私自以公司名义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3、故意隐瞒公司营业收入或虚报支出的行为;
4、私自从事超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许可等级的建设项目;
5、经营出现重大违规,造成甲方资质降级、吊销或者被限制经营的重大损失;
6、违法经营导致企业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者由于偷税漏税、重大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而造成严重的消极社会影响;
7、其他可能对甲方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风险或损失的行为。
第七章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以乙方对承包项目的投资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承包金的,应当立即支付并按照应付未付款的 金额作为滞纳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违法经营(如给第三方提供挂靠)导致公司被相关部门查处(如加入黑名单),需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次作为补偿;
如一年内发生 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四、乙方经营出现重大违规导致公司资质被降级或被吊销,需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 作为补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五、乙方故意隐瞒公司营业收入或虚报支出,一经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齐隐瞒的收入部分或立即退回虚报的支出,并支付该隐瞒/虚报部分 倍金额的违约金给甲方;
如金额巨大涉及职业犯罪,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