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_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

2021-10-24 13:06:19 | 浏览次数:

2020年度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强化攻坚责任、保持攻坚态势、巩固脱贫成果,坚持不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目标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坚持“升级加力、多层全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工作总体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强与受援地区交往交流交融,做好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方面工作,巩固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天水市麦积区、承德市平泉市脱贫成果,助力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脱贫摘帽。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领导。

1.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团赴本区所有帮扶县(区)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重点工作。

2.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并推动落实工作。

(二)人才支援。

3.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选派党政干部13名,其中:新疆于田 县4名;
甘肃省景泰县、麦积区、承德市平泉市各3名。

4.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选派专业技术人才挂职93人次,其中:新疆于田县9人次;
甘肃省景泰县、麦积区、承德市平泉市各28人次,其中挂职一年以上的达30%。

5.加强对援派人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服务和业务指导。

6.加强对帮扶地区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力度,全年达到 人次,其中:新疆于田县 人次、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 人次、天水市麦积区 人次、承德市平泉市 人次。

(三)资金支持。

7.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好财政帮扶资金,确保3月底前区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按要求及时补增资金。通过市级财政向甘肃省麦积区拨付5020万元,通过区级财政向麦积区拨付不少于330万元;
通过市级财政向甘肃省景泰县拨付2975万元,通过区级财政向景泰县拨付不少于230万元;
通过市级财政向承德市平泉市拨付4000万元,通过区级财政向平泉市拨付不少于2816万元;
通过区级财政向于田县拨付不少于693万元。

8.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向帮扶地区捐款捐物折合价值达到1300万元。

9.强化资金监管,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确保程序严谨、流程规范、监管有力,确保年度末财政帮扶资金使用率达到 %以上。社会帮扶资金拨付率达到 %以上。

(四)产业合作。

10.发展帮扶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引导8家企业赴帮扶地区投资,实际投资额达到4200万元。其中:新疆于田县2家,实际投资额达到450万元;
其他县6家,实际投资额达到3750万元。

11.通过吸纳就业、利益联结机制促使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达到3800人。

12.全年开展 次消费扶贫主题活动,助力帮扶地区畅通产销渠道,实现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产品销售额达到16000万元。

(五)劳务协作。

13.开展劳务技能培训,出台落实稳岗措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来津就业达到50人;
就近就地就业达到1358人;
到其他省市就业达到1306人;
培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500人次。

(六)携手奔小康。

14.继续完善并落实与帮扶地区镇村、学校、医院的结对帮扶协议,广泛动员社会组织与帮扶地区开展结对帮扶,大力推动“万企帮万村”,深入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确保帮扶精准,措施有效。

15.开展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580人次,其中景泰县180人次,麦积区100人次,平泉市100人次,于田县200人次。受训人员实现创业不少于30%。

(七)交往交流交融。

16.利用“津洽会”“旅游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平台,推介帮扶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旅游资源,促进帮扶地区产业发展。支持受援地、前方工作机构开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组织实施,创新形式和平台载体,丰富参与主体和领域内容,取得成效,在贴近群众需求、增进互相了解、深化思想沟通等方面取得的“潜绩”。做好内地涉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17.发掘先进事例,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报道,年度报道量达到 次;
利用“10.17扶贫日”,开展扶贫助困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坚决杜绝、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利于脱贫攻坚大局的负面舆情。

(八)信息反馈。

18.及时梳理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
及时总结工作动态,每月25日前,以信息形式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信息报送达到 条,采用率达到 %;
及时报送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九)考核监督。

19.认真做好国家和我市组织开展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评估考核工作。对照本责任书中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及时撰写自查评估报告

(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

负责人:
负责人:
市扶贫协作和 **区扶贫协作和 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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