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2019x市x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实施方案 20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1-10-24 13:34:05 | 浏览次数:

596+ 2019x市x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民生作用,完善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帮助贫困人员实现精准脱贫。

二、覆盖范围 (一)年满xx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年满xx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欠缴保费,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三、代缴政策 (一)xxxx-xxxx年建档立卡已脱贫的贫困人员,达到xx周岁的,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政府补缴每人每年xxx元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xx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xx周岁的,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政府代缴每人每年xxx元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自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对年满xx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xxxx年xx月xx日前年满xx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应从xxxx年xx月开始补发,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

四、资金解决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需要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区政府配套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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